时事

大马女子违反“禁酒令”
狮城警员劝阻她还袭警!

被告违反“禁酒令”后还袭警,被判罚款1.5万令吉。(图:新加坡《海峡时报》)

(新加坡21日讯)28岁卖酒女违反“禁酒令”,警员上前劝阻,她却对警员大吵大闹,甚至还袭警,被判罚款5000元(约1.5万令吉),成为禁酒令下第二个被定罪的人。

这起事件发生去年5月6日凌晨1时25分,地点在大巴窑5巷第75座的小贩中心。



新加坡《新明日报》之前报道,大马女子萧慧琳(28岁,卖酒女)因触犯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Liquor Control(Supply and Consumption)Act),在今年1月21日被控上庭。

被告在禁酒法令生效的一个月后就违例,相信是新加坡第一名违例饮酒被控上庭,第二个被定罪的人。

根据案情,事发时被告和女友人程慧梅(45岁,家庭主妇)一起在小贩中心喝啤酒,而当时已是禁酒时段。

称没听过禁酒法律

一群男警员发现她们在喝酒后,上前劝阻,并告知她们禁酒法令已生效,过了晚上10时30分后,她们不可以在此处喝酒。



但两人不听劝阻,反而称她们从没有听过这条法律,质问警员为何她们不能继续喝酒。

尽管警员再三要求她们丢掉手中的啤酒,当两人仍在说说笑笑,叫警员们给她们多一点时间把酒喝光。

男警员们只好请女警前来支援,同时要求两人出示身分证。

不久后,友人开始对警员大呼小叫,挑战警员们道:“我从没听过这条法律,我是新加坡人,我不怕,我没做错事!”

警员们要将她逮捕,被告看到后非常激动,企图上前保护友人。

反抗过程中打到警员

被告在反抗的过程中,被告大声嚷嚷还摆动手臂,打到了一名警员的鼻梁,因此也遭逮捕。

她今早共面对3项控状,另两项控状是在公共场所作出骚乱和使用武力阻止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控方以其中的一项提控。

法官最终判她罚款5000元。

第一名违例饮酒被判刑的公众是52岁男子陈家兴,今年2月23日凌晨2点40分,他遇见老朋友,结果在碧山24街组屋区公共场所喝啤酒至深夜,违反“禁酒令”被罚款1000元(约3000令吉)。

法官指罪行严重

法官指她罪行严重,阻碍警员维护社区安全。

被告今早在一名男友人的陪同下出庭,身穿粉红上衣的她,看起来一脸胆怯。

法官下判前表示,警员们的职责在于维护社区安全,但被告和友人却百般阻挠,甚至质疑法律,罪行严重。

但法官考虑到她是初犯者,并及时认罪,决定判她罚款。

反应

 

要闻

手持利器攻击警员 拒捕毒犯两枪被制伏

(宜力18日讯)一名毒犯因拒捕而攻击1名伍长和1名警员,被开第一枪射伤腿部后,仍挣扎试图逃走,结果被开第二枪后才被成功制伏。

宜力警区主任祖基菲警监指出,此事于昨午12时许,在霹雳宜力的油棕园一带发生;受伤的警员以及腿部受伤的嫌犯,都被送往医院治疗。

他说,上述伍长和警员抵达上述地点后,发现骑着摩托车的嫌犯从摩托车下来时,双手各握着一把巴冷刀和一把斧头。

他说,嫌犯之后将巴冷刀丢在地上,手持斧头冲向并攻击2名警员,其中一名警员被砍伤肩膀和造成头部肿胀。

他指出,鉴于嫌犯当时行为凶悍,警员为自卫开枪击中嫌犯腿部,但嫌犯依然拒捕甚至试着逃脱,警方不得已再次开枪。警方较后在毒犯身上查获大麻和冰毒。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7(企图谋杀)条文、1960年武器法令39条文和1953年危险毒品法令12(2)/6条文调查此案。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