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回王宫途中见两车祸
元首“跨栏”慰问事主

陛下(右)慰问车祸事主。

(布城8日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每一回看到发生车祸,必定下车慰问甚至协助事主,今天早上看到两起交通意外时也不例外,其中一次更跨过道路分界栏了解情况,充分展现爱民作风。

国家王宫今日在Instagram分享视频,撰文称陛下在布城与首相举行内阁会议前汇报后,返回国家王宫途中先后发现路上发生两起车祸,下车慰问事主和了解事故原因。



两起车祸分别发生在赛城及隆布大道靠近布城收费站处。

其中一个视频显示,赛城路段的车祸与陛下行驶的路段属反方向车道,陛下不惜跨过分界栏;之后也在事主的解说下,了解车辆的损坏程度。

事主要求陛下合照

在另一场意外事故中,陛下也照样下车慰问,两名事主看到元首时也暂时抛开烦恼,还要求大道工作人员帮他们和陛下拍合照。

另外,帖文也转述陛下劝告驾驶者,在大雨滂沱时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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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撞死女小贩案】被控聚众殴斗 死者丈夫儿子判DNAA

(槟城6日讯)涉及“宝马撞死女小贩案”案件中的死者丈夫及儿子,在车祸现场涉嫌斗殴,今日被判释放不代表无罪(DNAA)。

2名被告分别是60岁蔡美发(译音)及38岁蔡忠铭(译音)。他们各别是案中死者陈泳蒨(59岁)的丈夫和儿子。

此案原定今日在槟城乔治市推事庭开审,不过,主控官阿蒂卡向法庭指出,因早前原告,即宝马司机已撤销案件,槟州检察署主任也已接受被告们的陈情信。

2名被告今日在代表律师西门慕拉里陪同下,在乔治市推事庭聆听审讯。

推事茜蒂努鲁基于上述说法,宣判2名被告释放不代表无罪。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控于2023年5月8日早上约10时,在丹绒武雅骆葆亨路发生的死亡车祸现场涉及殴斗,触犯刑事法典第160条文(聚众斗殴)。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多6个月,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去年5月19日在推事庭被提控时否认有罪,获准每人700令吉保释。

华裔妇女陈泳蒨于同年5月8日早上10时,独乘摩托车到巴刹买菜后,返家途中,在骆葆亨路遭一辆宝马汽车从后撞击,现场去世。

死者家属到场后情绪激动,与涉事司机和家人在交警面前发生斗殴,过程被当地住家的闭路电视摄录,也在社交媒体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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