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发表煽动文章被控
回连主席须自辩

(加影16日讯)两年前发表“大马华人是入侵者”文章而面对两项煽动控状的马来西亚回教徒连线(ISMA)主席阿都拉再益,加影地庭今日宣判因控方无法在其主要控状中证实对方发表含有煽动字眼而宣判无罪,但对方须为其交替煽动控状出庭自辩。

加影地庭法官诺丽达今日宣称,阿都拉再益在主要的煽动控状,于2014年5月6日发表“大马华人是入侵者”而被控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因检控官无法证明被告在文章中有发表“煽动”的文字而宣告无罪。



不过,阿都再益却须为他所面对的另外一项交替控状,即在同日上载题为“华人与英国殖民者一同到来是一种入侵行为”的文章,出庭自辩。

法官诺丽达声称:“检控方成功提出表面证据证明被告触犯了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一旦在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定罪,阿都再益可被判监禁最高五年。

副检察司慕克再尼指称,此案定于7月21日审讯,控方会有7名证人出庭供证。

网站屡次发表煽动言论



阿都拉再益(48岁)被指于2014年5月6日早上约10时,在位于雪州万宜新镇的马来西亚回教徒连线网站的办公室发表煽动言论,包括“大马华人是入侵者”、“华人随同英国殖民者一起入侵马来半岛”、“是谁给华裔国民权益和财富,并遮掩他们入侵的事实?”及“华裔预谋与英国殖民者结社来欺凌马来族群。”等。

他因此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最高监禁不超过5年。

被告也面对另外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日同地点上载题为“华人与英国殖民者一同到来是一种入侵行为”的文章,抵触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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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总长证实Papagomo被捕

(吉隆坡30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因涉嫌针对国家元首发表煽动性言论的部落客Papagomo已被捕。

他说,原名为旺莫哈末阿兹里的Papagomo,于今日中午在文良港的住家被捕。

“当今大马”寻求警察总长确认社交媒体平台有关Papagomo被两名警员逮捕的短片时说“是,证实(被捕)。”

拉扎鲁丁说,当事人将被带回金马律警局接受调查,及在1948年煽动法令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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