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刘特佐自由赴澳门
马新未要求香港捉人

刘特佐被指曾在香港金钟太古广场高级公寓暂住。

(吉隆坡8日讯)消息指出,遭通缉的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截至本月7日仍在澳门,而他和其家人能从香港到澳门,是因为大马和新加坡皆没发出逮捕刘特佐的正式请求。

《南华早报》引述消息指出,刘特佐及随行人员到澳门前,分别租了香港金钟太古广场柏舍高级公寓32、34和36层的好几个单位暂住。



消息指刘特佐在香港待了好几个月,与家人和随行人员住在上述公寓,并在几天前离开该处前往澳门。

消息提到,即使国际刑警发出红色警报,香港警方也没义务逮捕刘特佐。只有来源国发出正式请求,香港警方才有义务这么做,但来源国并没发出这请求。

根据数个租赁网站的资讯,太古广场达1220平方尺的一房式单位,租金每月平均为8万4000港币(约4万3200令吉);逾2650平方尺的三房式单位月租则为23万港币(约11万8400令吉)。

“刘特佐匿藏澳门的消息已流传了一个多月……大马和香港签订了司法互助协议,但与澳门则无相关协议。”

消息指刘特佐不能在澳门逗留多过30天,若他进出多次,当局将在他第三次入境时把他驱逐出境。



报道提到,刘特佐目前仅有的选择是向澳门移民局寻求庇护,但澳门当局未对有关申请的疑问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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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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