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公寓一带艳女租房卖淫
女居民为“赶鸡”这么做…

艳女网上打广告,上传性感照片。(网络照)

(新加坡14日讯)小印度一带公寓,40来岁艳女疑租房卖淫,女居民为肃清歪风,花三周搜证,先用微信查证、浏览网站、再看电眼,天天做笔记,贴大字报“赶鸡”。

这起事件发生在小印度一栋6层楼高的新公寓,内有30个单位。



女居民葛罗丽亚(假名)告诉新加坡《新明日报》,她发现一名中国女郎于上个月20日迁入其中一个单位,行径显得可疑。

“她早上搬来,下午就有陌生男子到访,之后有更多陌生男子接踵而来。”

女居民在海报放上新邻居的照片、电话号码、提供的服务以及她被警方逮捕的画面,并附上文字:“所有房客都被电眼拍下,任何非法活动都会交由警方处理,绝无例外。”

陌生男子纷“拜访”新邻居

她表示,陌生男子纷纷乘搭电梯到二楼,“拜访”的都是新邻居,不禁让人诧异。

“我曾看见一名中年阿叔在公寓外徘徊,与对方攀谈后,岂料他承认在等一名女郎。我之前听朋友说可用微信寻找‘服务’,因此用微信‘附近的人’的搜索功能,结果真的发现提供‘专业按摩’服务的女郎。”



女居民表示,发现女郎在微信打广告,照片与她符合,甚至列出各种服务,还提供网站链接。

“我点击进网站,阅读更多信息,发现她提供性爱服务,因此决定报警备案。之后,我还天天查看电眼做笔记,写下18页陌生男进出公寓到二楼的时间记录。”

上周六,女居民使出“杀手锏”,打印出海报,放置女郎照片和提供的服务,警惕其他居民。终于,艳女在前天搬出公寓。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并正在调查这起案件。

艳女上周五被执法人员上铐押走。(视频截图)

便衣警员逮捕艳女

警方扫荡“淫窟”,4便衣警员10分钟内逮捕艳女,并带走一小包物品。

根据女居民提供的电眼画面显示,警方于上周五下午1时许展开行动。

画面显示,4名便衣警员先乘搭电梯到二楼,大约10分钟后,电梯门再次打开,先是一名男警员拿着一袋物品走出来。随后,两名女警员则各捉着艳女左右手臂出来。

据观察,艳女双手上铐,无奈走出电梯,神情显得淡定,另一名男警员则尾随在后。

三周内接客111人

艳女生意火红,相信三周内接客111人,高峰期一天多达10人。

根据女居民写下的笔记,艳女每天平均相信接见6到8名陌生男,他们年龄介于20来岁到60来岁。她补充,有些陌生男子穿得西装笔挺到访,也有人身穿制服上门。

“她其中一天从早上11点到凌晨3点,共接见10人。”

笔记显示,艳女从2月20日开始营业,直到3月12日结束时,共接见了111名顾客。

女居民天天查看电眼做笔记,写下18页陌生男子进入及离开公寓的时间。

艳女撕海报继续接客

被踢爆卖淫后,艳女死赖不走,撕海报“掩饰”,并继续接客。

女居民说,艳女上周五接见一名客人后被警方逮捕归案,隔天早上回来,岂料继续营业。

“我忍无可忍,决定自制海报公告天下,揭发女郎的行径。”

女居民在海报放上新邻居的照片、电话号码、提供的服务以及她被警方逮捕的画面,并附上文字:“所有房客都被电眼拍下,任何非法活动都会交由警方处理,绝无例外。”

电眼画面也显示,艳女在星期六保释出来,晚上走出电梯后,还到铁门撕下海报,揉成一团丢弃。

艳女号称“按摩界精英“

艳女微信上打广告,号称“按摩界精英”,秀出多张性感照片招徕顾客。

女居民的手机截图显示,艳女在微信打广告,说提供按摩、中医服务。她的大头照使用一张自己穿着宽松上衣的艳照。她打开上衣,露出事业线以及蓝色内衣。

她也在网站写道,自己是一名“专业按摩训练师”,并是“按摩界精英”,也上传了自己为他人按摩的照片,以及国外的护照。

豪爽租单位直接交现金

女郎豪爽租单位,看房一次后直接交现金。

女居民说,女郎在2月14日和经纪前来看单位,直接看了单位就决定租下,房租为每月1500元(约4500令吉)。

“奇怪的是,他们却完全没有看其他的设施,例如游泳池等。”

她忆述,女郎之后下楼就直接交钱,表示要租下单位,非常豪爽,也因此让她起疑心。

资深律师师李亚丰受询时表示,协助妓女在网上卖淫者或抵触犯妇女宪章第146(1A)节条文。这一条文下,任何人若协助或答应协助女性从事卖淫服务,并从中谋利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及罚款不超过1万元(约3万令吉)。

“捉鸡记”流程图:

女居民发现女郎入住后,陌生男接踵而来,开始历时三周的“捉鸡记”。

①搜微信

通过聊天程序微信中的“附近的人”功能,女居民成功搜到和新邻居貌似的女子。女子起初以“专业按摩”为名,之后易名成“中医”,但大头照却是性感照。

②上网站

女居民浏览微信所提供的网站链接,阅读新邻居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包括性爱服务。

③查电眼

女居民查看电眼,发现陌生男子不断进出公寓,而且全都到二楼单位。她也向其他二楼住户查询,发现他们没有客人上门拜访。

④做笔记

为进一步“搜证”,女居民查看电眼后,天天做笔记,写下满满18页的清单,记录下陌生男子进入及离开公寓的时间

⑤贴海报

新邻居被捕后不肯离开,女居民自制海报贴在铁门、电梯和告示板,女郎最终搬走。

一天10男记录:

早上11时零7分: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

中午12时33分:秃头戴着眼镜的阿叔

下午2时11分:长袖上衣男子

下午3时58分:白色上衣男子

傍晚5时51分:身穿格子上衣的眼镜男

傍晚7时零3分:黑色T恤男

晚上8时11分:身穿上衣,戴着单肩包的男子

晚上9时56分:背着包包的眼镜男

凌晨12时零9分:身穿白色T恤的胖男

凌晨1时59分:身材瘦小的黑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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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卖淫合法化的争议/丁云

 我国一位马来男演员在网络发文提议,让马来西亚的卖淫妓院合法化!

何以他会如此倡议呢?

他说,“我国有350万的男性外劳,为免他们性欲旺盛,可能强奸女性,因此建议合法化卖淫行业,让他们得以有宣泄的管道,一来减少执法员的疲于奔命,二来也保护了女性的安全。”

网上的反应,竟然有超过60%的网友赞同他的倡议。

当然,反对者也把他骂翻!指他的言论有歧视外劳之嫌,为什么就他们才会“性欲旺盛”?那么那些变态的强奸犯,都是向自己年幼的亲属下手,又怎么说?再有,网民指他口口声声保护女性的安全,但鼓励把卖淫合法化,岂不是把“女性”物化,鼓励更多人在合法的名义下成为“性工作者”?

于是,有位博主上载了视频,斩钉截铁说:“我国卖淫合法化绝无可能。”

观点正确,但他举例说新加坡的娼妓行业合法化,却有很多谬误之处。他说,其实新加坡虽然划定芽笼为“合法卖淫区”,却不是让妓院合法,也没有合法的店注册为妓院,而是警方默许此处为可合法卖淫的活动与场所。

情况是否如他所说的呢?当然不是,你可以谷歌一下,答案就一目了然。

芽笼唯一合法红灯区

根据现有资料,新加坡政府规范了风俗行业,将芽笼确定为该国唯一合法的红灯区。从2巷到30巷(双数),都可以找到买春处。在这里工作的妓女,大多来自越南、泰国等国家,年龄大多在21-30岁之间。新加坡对在芽笼工作的性工作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她们必须两周接受一次体检,查无性病以及爱滋病,达标后领取“健康证”才能继续上班。妓女还要领取工作证,有效期只有两年,到期后必须返回自己的国家,她们不允许和新加坡当地人结婚,再次来到新加坡时,也不能以同样的身分工作。当然,政府还有个规定,就是回教徒不得从事卖淫行业。

这算不算合法化?争议难免,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算是让“性服务业”的一种“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的例子。在新加坡,嫖妓是犯法的,除非你光顾的是向该国政府注册(芽笼)的,并且由政府检控,以及作定期检验的性工作者!然而,违法的事还是常有发生,性病、爱滋病传染也没有绝迹,因此,才需要定期扫荡,检查混迹其中的“无牌者”、“打游击的流莺”,或者在背后的中介与皮条客,还有高利贷业者和帮会分子。

因而,全球目前只有区区德国、荷兰这两个国家真正立法,赋予性工作者合法执业,并保障她们的社会安全福利。

马来西亚呢?一些伊斯兰党掌权的州属,连按摩院的执照也中止发出,连女性运动员的衣着也要管制,怎么可能允许妓院和卖淫合法化呢?

总之,在一些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虽然没有将娼妓行业合法化,但却有立法保护性工作者的种种措施与条例,其中包括“防止性剥削法”、性工作者社会福利法、童幼保护法等等。

性工作者也算是弱势群体吧?女性很容易成为“人口贩卖”的对象,未成年的女童,也可能成为“恋童辟”的受害者。再加上潜在的毒瘾、暴力,任何一条保护性工作者的法令,都是避免她们被伤害的保障啊!

希望马来西亚设立这些法令,总好过去呼吁什么“娼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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