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两造因1MDB遭冻结资金
近37万转为政府资产

(吉隆坡13日讯)Naza Quest Auto私人有限公司和马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有关,且已冻结的逾36万9662令吉资金,现已转为大马政府资产。

政府申请充公Naza Quest Auto公司26万9662令吉,以及依斯迈的10万令吉。



Naza Quest Auto公司代表律师尤诺斯告诉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其当事人同意该公司在马来亚回教银行来往户头的26万9662令吉,转为大马政府资产。

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亚伦副检察司说,依斯迈通过志期今年6月24日的信函,交出上述资金。

其他3造11月审理

“依斯迈在志期6月24日的信函中同意将上述资金交给大马政府,同时申请不出庭。因此,我申请上述10万令吉成为大马政府资产。”

莫哈末纳兹兰批准大马政府充公上述两造的资金。



至于其他3造,即砂拉越人联党、巫统吉打州联委会和Habib珠宝私人有限公司,莫哈末纳兹兰择订分别在11月22日、12日及5日审理控方要求充公资金的申请。

迄今8造将资金交政府

反贪会已向41名个人和单位提出民事充公诉讼,以追讨与1MDB有关的约2亿7000万令吉,截至今天,其中8造已各自将有关资金交给大马政府。

控方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1)条文下,提出上述充公诉讼。

控方也在上述法令第56(1)及61(2)条文下在宪报发布通告,知会与这笔资金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在出庭,以解释为何这笔资产不应被政府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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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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