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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陈映凭:刘特佐有检阅供词

纳沙鲁丁为第九名辩方证人。

(吉隆坡3日讯)大马反贪会高级助理专员陈映凭证实,刘特佐录取口供后,有获机会重新检阅供词,并在供词上签名。

他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第11名辩方证人。他说,他是2015年11月27日在阿布扎比的瑰丽酒店,向刘特佐录取了长达26页的供词。



他今天首次上庭,并在辩方代表律师法罕烈引导下,核实刘特佐的供词;此份供词最后列为辩方证物。

另外,法庭也接纳反贪会提呈布城首要公司集团执行董事(财务)李德龙(译音)录取的口供,并将之列为辩方证物。

早前,法庭传召第10名辩方证人,即反贪会高级助理专员阿兹哈里供证,后者证实他2015年7月22日在布城反贪会总部,录取李德龙的口供。

根据布城首要公司集团董事经理拿督罗斯曼于2 月26日的庭上证词,李德龙是该集团的执行董事(财务)。

此外,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今日继续盘问辩方第九名证人,即曾参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调查工作的反贪会助理专员纳沙鲁丁。



纳沙鲁丁证实,反贪会官员哈法斯于2015年11月27日晚上7时20分,在沙地阿拉伯录取商人陈金隆(译音)的口供,并于晚上7时45分结束历时25分钟的录供环节。

根早前的媒体报道,陈金隆是刘特佐的生意伙伴。

“不知是否有人为陈金隆准备供词”

纳沙鲁丁证实,陈金隆接受反贪会录供前,事先将已备妥的供词交给哈法斯,有关供词之后以“复制和粘贴”的方式,贴入反贪会的供词格式范本。

他说,陈金隆在其备妥的供词被贴入反贪会的供词格式范本后,在该供词内签名。

他坦言,他并不知道陈金隆是否背后有人为他准备供词,也同意反贪会在录取口供时,并没有进行问答环节。

他说,他担任1MDB案查案官至2018年5月,因有其他任务在身,而查案官工作转交诺艾达接管。

此外,他也提到反贪会向陈金隆及一名自称为沙地阿拉伯沙勿阿都阿兹王子的代表,即莫哈末阿都拉古曼的人士录取口供时,有一名律师,西华慕基亚也在场。

他说,不过,他不确定西华慕基亚代表谁人,也不知道他的角色。

辩方周三(4 日)将传召西华慕基亚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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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要求提高量刑 币安创办人赵长鹏恐面临3年监禁

(华盛顿25日讯)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创办人、加拿大华人前执行长赵长鹏于美东时间23日,在致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方法院(W.D. Wash.)法官琼斯(Richard A. Jones)的一封信中,坦承自己做了“糟糕的决定”,并愿意为违反美国反洗钱法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检方也尝试针对赵长鹏向W.D. Wash求刑3年,预计将于4月30日宣判。

综合Milk Road、The Currency Analytics的报导,美国司法部(DOJ)表示,赵长鹏涉嫌帮助币安迴避美国的联邦制裁和反洗钱法,理应受到严厉惩罚,这不仅能让他承担责任,还能对其他试图规避美国监管以获取经济利益的个人及实体起到威慑作用。

报道补充,赵长鹏未能在币安内部实施有效的反洗钱计划,从而使该交易所成为了非法活动和恐怖组织的避风港,美国司法部更列举了一系列的犯罪行为,包括利用币安平台进行洗钱、勒索软体攻击的收益透过币安进行交易,币安同时也放任加密货币溷币器服务,让暗网市场的的匿名操作更容易,增加执法难度。

另根据认罪协议,赵长鹏原本已缴交1亿7500万美元保证金获释,并同意不会对最多18个月的刑期提出上诉,但DOJ却认为,赵长鹏非法行为的规模及影响,值得上调标准量刑指南(Standard Sentencing Guidelines)。美国检方也告诉W.D. Wash.“有鉴于赵长鹏蓄意违反美国法律的程度及后果,处以高于量刑准则的3年的刑期是合理的。”

这一最新进展,标志着赵长鹏和美国政府之间的法律斗争已显着升级,也为正在进行的加密货币监管辩论奠定了新的执法标准。在各国政府努力应对数位资产的崛起之际,赵长鹏的桉例对监管审查日益强化的新兴产业起到了警示的作用。而赵的判决结果更可能会对币安,以及全世界更广泛的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决定未来几年的监管和执法轨迹。

新闻来源: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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