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独家】“左牛津,右剑桥” 义务服务
潘俭伟王建民任财长特别官员

林冠英上任财长当天,潘俭伟和王建民陪伴在侧。

(八打灵再也24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周二走马上任,但当天引起各界瞩目的其中一个焦点,就是他是在“左牛津,右剑桥”的陪同下,踏进财长办公室。

更令人津津乐道的是,这两人原来已成了林冠英的特别官员,而且还是无薪的。



这两人正是候任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和万宜国会议员王建民博士。

从政前曾是新加坡上市公司老板的潘俭伟,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哲学、政治及经济学系;至于王建民则考获剑桥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王建民在其推特转推了一则相关报道,粉丝连连道贺。

王建民向《南洋商报》指出,他在财政部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财长,以负责任的财政管理方式,兑现希盟竞选宣言。

没正面回应入阁机会



询及特别官员一职是否影响他入阁的机会,王建民没有正面回应,仅表示行动党可以提名任何国会议员担任部长或副部长,惟前提是有关人选必须获得首相马哈迪批准。

他强调,他是否担任部长或副部长,将由希盟领袖及首相决定。

“不管是在什么位置,我都将根据(领袖)要求,提供我所能提供的服务。”

任期6个月 纯粹帮忙

据《星报》报道,潘俭伟证实,他和王建民的财长特别官员任期只有6个月。

“我们没有领薪水,只是纯粹帮忙,财长在未来几个月需要人手帮忙整顿。”

驳斥“军师”说法

不过,他驳斥坊间指他与王建民是林冠英“军师”说法,直说:“这是不正确的,我们其实有一个工作团队。”

王建民则指出,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已批准他们出任特别官员,但他强调有关任命只是暂时性。

“我们将在财政部工作,除非首相安排我们去其他地方。”

王建民强调,尽管合约期限只有6个月,不过只要林冠英有需要,他们还是会继续协助前者。

他说:“我很高兴我在过去5年审阅无数法定机构及团体的财务报告的经验,可进一步派上用场。”

潘俭伟简介

●1972年8月1日在柔佛峇株巴辖出生

●英国牛津大学哲学、政治及经济学系毕业

●曾在安德森咨询公司(已易名Accenture) 任职

●创办Cyber Village私人有限公司,之后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失去嘶吼能力的老虎》的作者

●2008年加入行动党

●两届灵北国会议员,候任白沙罗国会议员

●行动党宣传秘书

王建民简介

●1975年9月12日出在吉隆坡出生

●福布莱特奖学金得主,并于美国杜克大学取得政治学博士学位

●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在剑桥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UCSI大学经济与政治科学学院讲师、蓝海策略区域中心区域顾问

●2012年加入行动党

●一届沙登国会议员,候任万宜国会议员

●行动党政治教育局副主任

独家报道:官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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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纳吉特赦是面照妖镜/章龙炎

特赦局前些时候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案的刑罚减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的决定,引起各方议论。

有的认为纳吉应该获得全面特赦,有的则认为纳吉“罪不可赦”,给予纳吉减刑是“国际笑柄”,甚至有的要求特赦局撤回成命。

政治考量左右决定

在我看来,特赦是《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本应超越政治,但各方对纳吉特赦的反应,却让人觉得这是项政治决定。也就是说,政治考量被认为左右了特赦局的决定,国家元首作为“第四权”没有起得任何作用,被当作是透明的对象。

记得2018年全国大选后国阵失去政权后,拿督斯里安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获得国家元首全面特赦,却不见得那些对纳吉“半特赦”很有意见的人在当时出声。

有人会辩解说安华与纳吉的案件不可相提并论,但那只能说是强词夺理,也突出了纳吉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与政治权力斗争脱离不了关系。要不然的话,他们没有理由看不到在两个特赦的案例或者其它类似案例,不变的因素是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庭;而被宽赦对象的入罪原因,不是重点。

我可以不认同安华获得特赦,也不认同纳吉不获得全面特赦,但是我会尊重国家元首行使特赦权——前提是特赦不违反国家元首原来的旨意,即以国家皇宫文告为根据。

纳吉的减刑由首相署发表文告通知,因此,引起更多揣测。

火箭的潘俭伟在脸书的讽刺贴文,反映了相当部分民众的想法;那些认为潘俭伟侮辱国家元首而做出举报的人的行动,反映的是另外其中一部分民众的看法。

潘俭伟在煽动法令下受警方传召协助调查,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社运分子柯嘉逊博士发文告声称,此时祭出过时的煽动法令,安华的“烈火莫熄寿终正寝”(reformati),是煞有介事。

我读书不多,对现实政治的运作也不存在什么幻想,向来就认为安华早期是权力斗争的输家,所谓的烈火莫熄(改革)只是个口号,或只是个造神运动,没有实质意义。安华当首相的目的达到了,口号也跟着走入历史,就是这么简单。

让我关切的是,柯博士的文告似乎是告诉大家,安华当了首相后就不应该发生好像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潘俭伟的事。从一个角度是说安华可以“越权”,下令警方停用煽动法令,才符合安华是个“改革者”的形象。

改革者不会干预警方

问题是,如果安华是改革者,他不但不会去干预警方,还会在当了首相后在国会提案废除煽动法令。煽动法令不存在了,公众就不可能举报他人涉及煽动,警方当然也无法援引煽动法令展开调查。

在纳吉减刑课题或者任何涉及特赦的课题,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质疑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还公开讽刺批评,是越界。在我看来,纳吉减刑,是面照妖镜,照射出了许多人的虚伪面孔,对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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