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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风波案】中国报光明卢界燊皆无诽谤
林冠英败诉反赔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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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界燊首次亲自上阵,就赢下这战。

(槟城25日讯)槟州时任首席部长、现任财政部长林冠英针对“槟城太子道卖地风波”起诉三造败诉,需缴付各造5万令吉堂费。

槟城民政党前民青团代团长卢界燊于2017年5月29日,在槟州民政党总部针对太子道土地交易课题召开记者会。



当时,各大主流媒体都派记者报道有关记者会。

《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因报道该记者会有关内容,与卢界燊一同遭林冠英(当时槟首长)起诉。

另外,林冠英也针对卢界燊在《光华日报》的一篇专栏,起诉卢界燊诽谤,但《光华日报》未被起诉。

这3宗官司在高庭联合审理,从4月8日开始审讯,直至6月18日,此案由法官拿督罗丝拉育审理。

该案原本定于9月20日下判,但延迟至今日才进行判决。



法官宣判,林冠英败诉,因此需缴付各造5万令吉,共15万令吉堂费。

林冠英代表律师是拿督慕勒里;两家报馆的代表律师为游文礼与刘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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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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