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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教总教育中心愿让步 三机构一致表示欢迎

(吉隆坡9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对董总华教综合大厦计划,与新院校址的协调工作功败垂成,感到惋惜,因此为了打破僵局,愿意作出让步。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代主席林裕今日发文告说,他们深信,在求大同存小异大原则下,为华教谋长远利益,双方必定可以取得大家皆可接受的共识。

文告说,路虽远行则必达,事虽难做则必成;他们相信,只要双方,愿意踏出脚前一步,必能达致和解方案,为华教拨开云雾。

“日前,我们已撤回法庭诉讼,释放最大的善意。这半年来,双方都在努力,也取得一些共识,一些问题虽然有待解决,我们相信只要谈判协商大门继续敞开,双方和解,指日可待。毕竟和解符合广大华社的共同期望。”

文告说,由2023年10月至今,新纪元全权委托金群利集团创办人兼副执行董事主席拿督斯里李典和,与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居中协调,前后6个月,经历12次交流,谈判与磋商,为胶着状态的综合大厦与新纪元校址议题,迎来和解曙光。

“虽然李典和日前宣布放弃担任调解人,致使协商渠道不再畅通。然而对于李典和这半年来所付出的努力与心血,为双方广开思路,放下差异达成的一些共识,新纪元董事部深表感谢。”

随后,三机构发联合发文告表示,针对指综合大楼建设计划的协调工作,三机构向来愿意理性沟通与协商,以期解决争议。

“对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在文告中,表达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下,愿意就 ‘综合大楼’ 建设计划
的协调工作做出让步,以打破僵局,寻求达到和解,三机构皆一致表示欢迎。”

与此同时,三机构重申,莎阿南高庭于本月6日有关非营利公司和新院指控“综合大楼” 侵占和(或)引起非法侵入部分土地一案,法官乃基于前两者的律师在庭上承认他们没有维持诉讼所需的资格,因而在裁决时直接将此案撤销,并谕令起诉方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尽管如此,三机构认为,与非营利公司和新院的协商大门依然大开,前提是非营利公司和新院不再主动针对此事兴讼。为了确保协商得以顺利进行,我们呼吁各界摒弃成见,谨言慎行,勿再发表破坏协商氛围的激烈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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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信:董教总与新纪元商讨 从未提及“南大楼”

(加影24日讯)独大主席拿督陈友信说,董教总教育中心只是提出希望新纪元大学学院有一个发展的空间,但在双方会谈时,对方从未提及“南大楼”一事。

“大家在讨论时,南大楼这个字也没有出现,从来没有出现,只是说新纪元大学学院要多一些空间。

“我们在探讨,可是空间也包括设计、市议会的批准等问题。这一些还没有谈,董教总教育中心就做了宣布,是有点先斩后奏。“

陈友信出席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动土典礼后,对记者发表谈话。

他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在新纪元大学学院年初举办的新春团拜上,擅自宣布将在校园内兴建12层高的新大楼,并命名为“南大楼”,甚至称已获得董总的同意。

他说,对方说,若动工的话,或许学生连门都没得进,他认为此番言论不止危言耸听,也煽动情绪。

“我们搞华教不需要这样,我们怎么可能会不让新院学生进来呢?不可能的,该学院也是三机构催生的儿子。”

在记者会上,代表董总出席新纪元大学学院新春团拜的陈大锦说,对于活动手册上印着“南大楼”,并称这是获得董总的共识,他感到错愕不已。

他认为,董教总教育中心不应擅作主张,自行宣布,因为很多事务都还要协调、有详谈之后才对外宣布。

董总教育中心2021年联络独大 陈友信:当时已谈华教综合大厦

陈友信说,董教总教育中心最早是在2021年联络独大,当时就已有谈华教综合大厦了。后来在2022年4月左右,董总已有代表和他们继续谈。

他重申,新纪元大学学院校地的土地拥有权为独大所有,独大与董教总筹建华教综合大厦,在情、在理、在法都完全不涉及侵占校地的问题。

他表示,三机构于1994年联合创立董教总教育中心,以申办新纪元大学学院,并于1997年获准办学。

他说,新纪元大学学院校地是以租约形式,由董总全权处理,即是独大为地段的合法拥有者,董总则是建筑物的业者及这个地段的使用及管理者。

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在此地段的身分,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拥有及管理下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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