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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寡妇”虐杀前夫分尸 法官二审判无期徒刑

(首尔16日讯)在韩国号称“黑寡妇”的谋杀案嫌犯高宥贞,去年5月25日同意前夫姜某探视儿子,3人相约至济州岛旅游。

到达预定好的民宿后,疑似在前夫的食物里下安眠药唑吡坦(Zolpidem),趁儿子玩电动游戏时一举砍死前夫,将前夫分尸装袋后分别至民宿附近垃圾场、前往莞岛的渡轮,以及金浦市父亲持有住宅弃尸,至今警方仍未寻获姜男尸块踪迹。

高宥贞庭上屡屡宣称前夫趁探视儿子时性侵自己,出于自卫下才失手杀死对方。法院15日二审宣判,维持高宥贞一审无期徒刑。

高宥贞不满一审宣判结果提起上诉,光州高等法院济州第一刑事部15日召开二审,认为高宥贞犯下杀人、毁损与藏匿尸体等罪嫌,因而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表示,“被告高宥贞利用儿女探视权引诱前夫、被害者姜某前往济州,在食物里下安眠药唑吡坦后将之残忍杀害,并毁损、藏匿尸体,其犯案过程经事前规划,非常具体;然而被告却一再否认犯案,声称是被害者欲性侵自己,才偶发犯案。因此,被告免不了受重刑严惩。”

另外,早在前夫姜某惨死前,高宥贞便与现任丈夫洪某住在清州。去年3月2日,洪某与其前妻所生的小孩在睡觉时突断气身亡,且棉被被发现有血迹。

当时洪某一度被警方认定为杀子凶手;不过洪某却反控,高宥贞曾在儿子与自己所食用的咖哩饭投入重剂安眠药,之后趁机压死与前妻生的儿子,再嫁祸给自己。

检方认为,高宥贞趁5岁继子睡着时压住其后背,亲手强压继子的后脑勺达10多分钟导致其窒息而死,加上杀害、分尸前夫姜某罪嫌,根本是悖离人伦的重度犯罪,向法官求处死刑。

杀人动机及证据不明确

针对洪某儿子的死亡疑云,二审法官认为高宥贞的杀人动机与证据并不明确,因此判高宥贞无罪。

根据韩联社,高宥贞戴着口罩、散发走入二审法庭,其身着淡绿色囚衣,左胸口袋插着一支发梳。

在长达1个多小时的审判过程中,高宥贞屡屡低着头,即便法官宣布维持一审“无期徒刑”之判决,也持续低头、不做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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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斗湖电召车司机谋杀案 前妻改口认杀前夫

(斗湖25日讯)斗湖电召车司机谋杀案今日的审讯迎来翻转,死者前妻努丽曼朱丽(35岁)今日当庭承认杀害前夫,加上总检察署撤销控罪,斗湖高庭宣判沙东保安指挥区(Esscom)前情报主任拿督末查基等8人无罪释放。

身为死者前妻的努丽曼朱丽今日在以控方第23名证人身分供证时,承认她在案发当天与死者在车内发生争执,随后从包内拿出剪刀刺伤死者。

她指出,事发时只有她与死者,现场并没有其他人。

8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们也在努丽曼供证,以及控方决定停止提控8人后,要求法庭宣判8人无罪释放。

努丽曼朱丽本身也在另一个法庭面对杀害前夫努曼巴卡拉杜的控状。

高庭法官拿督邓肯西科多今日在副检察官凯鲁通知法庭,总检察署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法典第254条文,决定停止对末查基等8人的提控后,作出上述裁决。

凯鲁向法庭表示,总检察署是基于努丽曼朱丽在今日供证时,承认在去年1月13日晚上8时杀害前夫努曼巴卡拉杜(61岁)后,决定停止对末查基等8人的提控。

8人无罪释放

法官随后也宣判,末查基等8人无罪释放,并取消之前择定的所有审讯日期。

8名被告包括警官末查基(59岁)、6名警员罗斯迪拉斯丹(45岁)、丹尼斯安纳依聂(45岁)、法庇安亚纳隆甘(44岁)、凯鲁阿兹曼巴卡(47岁)、约翰肯尼迪桑卡(44岁)与莫哈末阿兹兰沙卡兰(40岁),以及一名女子薇薇安法比安(34岁)。

末查基早前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下面对两项控罪,并与刑事法典第302(谋杀)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另加鞭笞不少于12下的刑罚。

至于其余7人则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他们的家人在获悉他们无罪释放后,与他们相拥,部分家眷更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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