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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财:12字赠公会领导理事
社团需迈向制度化

(新山20日讯)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郑金财认为,社团需要迈向制度化,他以“任劳任怨、以和为贵、海纳百川”12字送给大家,希望后辈领导继续秉持先贤的精神与目标完成任务。

他说,该会是个制度化的社团,每任会长最多只能连任两届,而他担任会长一职长达5年7个月,即将卸任职务,感谢过去给予他支持的理事和各小组的配合。



郑金财举例,据悉柔州华总已经修改章程,会长任期已经不再有限期,但他认为制度化的组织会越来越壮大,因为新的领导层会有不同的想法,有新的构思 ,也会更有动力去推动华社活动。

郑金财昨晚在该公会举办的传媒之夜上,如是指出。

新山中华公会举办传媒之夜,感谢各家媒体过去一年的协助。

新山中华公会传媒之夜

他说,举办一年一度的传媒之夜旨在感谢各家媒体过去一年协助,为该公会的活动撰写新闻,明年他即将卸任,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在台上与媒体说话。

他说,该公会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他感谢历任会长拿督张文强及林俊民等人,为该公会的贡献与付出。



他提到,该会下一届会长将由原任署理会长的何朝东接任,他也恭贺何朝东获选为新任会长。

另外,他说,该公会过去的领导层都秉持着公会宗旨和目标,完成公会会务,身为公会理事应该任劳任怨,传承中华文化。

林刚荣(左)及何朝东(右起)陪同郑金财颁赠感谢状给《南洋商报》柔佛州经理李云忠。

任劳任怨传承中华文化

他也呼吁大家,凡事都要以和为贵,例如遇到一些大问题或与华社有关的重要课题,该公会和五帮会馆都能一起协商,经过协商可以充分完成任务。

出席者包括新山中华公会署理会长何朝东及总务林刚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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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摩托骑士撞路洞受伤 告修路公司胜诉获赔72万

(吉隆坡29日讯)新山地庭今日裁决道路维修公司须向3年前骑摩托车撞路洞受伤的中年男子赔偿72万1000令吉,以弥补他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起诉人是49岁的拉查里。他于3年前在马赛城花园(Taman Kota Masai)一带骑乘摩托车时,因撞及路洞而摔伤。

地庭法官莎兹丽娜今日裁决,基于起诉人已成功证明对州政府指定的道路维修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有限公司的索赔,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起诉人是于2021年2月11日晚上约10时,在马赛城花园撞及路洞,摔倒受伤。事后,他入禀法庭把该公司和州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并要求赔偿他在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

2022年5月16日,起诉人撤回对第二答辩人(州政府)的诉讼。

莎兹丽娜也表示,尽管多次休庭,有关公司却无法提呈任何书面或口头答辩。

她在判词中说,起诉人已在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标准下,提出足以起诉该公司的证明。

“从事发当天,即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9月29日的挖路工程,该路洞一直存在,并未进行任何修补,这点也已得到所有证人的证实。”

她说,答辩人也确认和证实有关路洞的存在。

“该公司在答辩时也提出相互矛盾的陈述;最初声称他们没有看到道路上有任何坑洞,后来又指所发现的坑洞是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 

她表示,该公司辩称路洞并非他们的责任,这是因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理应由其承包商或另一方修复。

“尽管答辩人提出此论述,该公司却未因此对任何承包商或相关单位提出第三方诉讼。”

法庭也指由于有关住宅区的照明不足,能见度有限,起诉人未能留意到路洞是合理的。

“因此,我认为答辩人在履行维修道路职责方面已失责,而根据政府诉讼法令第7(3)条文,答辩人应对起诉人所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法庭最终裁定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35万2947令吉33仙的特别损失赔偿金,以及36万8000令吉的一般损失赔偿金。

该公司已就有关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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