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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园丘赌博捉16人
最强斗鸡身价8千

警官展示从斗鸡赌博场起获的斗鸡。左起叶宏坚、依沙、依斯迈及诺哈欣。

(振林山28日讯)甘榜园丘“内有乾坤”,内设斗鸡赌博场,而用来赌博的斗鸡身价,每只大概是500令吉,其中一只“善战”的斗鸡,更价高至8000令吉。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诺哈欣在记者会上指出,经过警方暗中侦查3个月,昨晚10时30分在江加埔来甘榜园丘内逮捕16名涉及斗鸡赌博活动的男女,“救出”17只斗鸡。



他说,落网者包括4名巫裔男子、2名华裔男子、7名印尼籍男子和3名印尼籍女子,年龄介于27至73岁,当中包括商人与劳工。

他说,其中一名约50岁拥有大马永久居留权的印尼籍男子,相信是斗鸡赌博场首脑,另3名落网的印尼籍女子,一人是其妻,另两人是助理。

他说,这项非法活动运作了3个月,赌场也有涉及骰子赌博活动,赌额高达1万5000令吉至2万令吉。

他指出,赌徒都是通过手机聊天应用程式群组,召集赌徒开赌,但该斗鸡赌博场并非每天运作,赌注最少100令吉,最高达到500令吉。

其余斗鸡值500元



他说,警方现场起获各种赌博工具,包括印有号码的毯子、鸡笼、骰子及现金等,还起获17只斗鸡,除了一只身价高达8000令吉,其余斗鸡身价约500令吉。

他说,这是该警区首次破获如此大型的斗鸡赌博活动,警方援引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1953年动物法令、以及移民局法令调查。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副主任依斯迈、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利祖安、刑事调查组(行动)组长叶宏坚及江加埔莱警局主任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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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年被控网赌不认罪

(槟城17日讯)5名青年早前涉嫌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被捕,今天一起被控上庭,惟他们皆不认罪,推事允许每人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推事阿兹兰将案件展至6月24日过堂,被告也被勒令需每个月第一天到最临近警察局报到,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5名被告分别是黄清文(30岁)、黄家俊(20岁)、林伟恩(30岁),林伟峰(19岁),以及李凯文(30岁)。所有人名皆译音。

被告代表律师K.马亨德伦求情时说,首名被告单身,是一名销售员,月入1800令吉,并需要照顾父亲;次名被告单身,为送餐员,月入1500令吉。

他说,第3名被告为厨师,月入1200令吉,并有7个月儿子要抚养;第4名被告为送餐员,月入1500令吉,并需要照顾父母;第5名被告为房地产经纪,月入1800令吉,需要照顾有心脏病的母亲,希望法庭能减低保释金。

根据控状,被告们被控于2024年5月14日晚上11时30分,在峇都蛮某公寓参与非法网络赌博,抵触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g)条文。在该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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