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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屿惠安公会联署拒回刑法

(槟城13日讯)槟榔屿惠安公会响应马来西亚福建社团联合会(大马福联会)号召的“捍卫宪法精神,拒绝回刑法”联署运动。

槟榔屿惠安公会主席骆南辉说,由于无法接受我国出现“一国两制”,该公会决定响应大马福联会的联署号召。



骆南辉在该公会“中秋节暨大学贷学金颁发仪式”致词时说,大马拥有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回教法庭不可审理超过监禁3年、鞭笞6下及罚款5000令吉的案件(简称365保护网)。

“同时,回教法庭只可用来审理回教家务事,若扩大回刑法权限,当发生罪案时,该如何审理?”

另一方面,他指出,中秋节被视为团圆节庆,因此,该会希望通过举办中秋活动,凝聚乡亲庆团圆之际,也颁发共1万8000令吉贷学金,予6名受惠的会员子女。

与会者包括槟榔屿惠安公会顾问陈玉添、林国治、执行顾问黄金土、拿督骆经宗、副主席谢思文及总务庄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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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嘉楼考虑公开鞭刑

(瓜拉登嘉楼30日讯)登嘉楼新闻、宣传及回教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登州政府正考量是否根据时势发展,公开执行回教刑事法的鞭笞刑罚。

他说,这也是州政府加强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其中一项措施,一旦决定落实,也须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是在马江监狱内,闭门执行鞭笞刑罚,我们会随时跟进,而且正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若从教育角度考量,违反回教法的人应受到公开惩处,不过地点限于回教堂、法庭或合适的场所。”

卡里尔昨日在出席登州回教司法局活动后,向媒体说,即便在监狱内施刑,也有一定的围观群,所以当局正考量相关因素。

此外,登州回教法首席法官拿督万莫哈末查基里说,根据现有的回教律法,法官有权决定施刑场地。

“根据现有法律,是在监狱内执行,除非作出裁决的法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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