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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若须针对双威特别计划赔偿
欢迎安美嘉古迪亚星助抗辩

林冠英欢迎古迪亚星协助槟岛市政厅,以避免在驳回前朝所批准的海拔76公尺以上的特别计划发展项目中必须面对高额赔偿。左起洪永泰、胡德新、古迪亚星、林冠英、佳日星及沈志强。

(槟城26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指出,州政府欢迎马来亚大学法学系教授古迪亚星及拿督安美嘉协助槟岛市政厅,以避免在驳回前朝州政府所批准的双威(Sunway)有限公司的海拔76公尺(250尺)以上特别计划发展项目后,必须面对高额赔偿。

林冠英说,随着上诉局主席拿督杨映波根据城乡规划法令,针对双威有限公司一案所作的决定,州政府才邀请古迪亚星及安美嘉协助。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这样说。出席者有行政议员佳日星、州议员沈志强、槟岛市政厅洪永泰、古迪亚星、胡德新等。

“上诉局的决定,是可以通过高庭作出司法审核。双威公司及其他受此决定影响的地主可在90天内寻求司法审核。

双威公司寻求司法审核

“而双威公司已联系我,表示有意寻求司法审核,并视高庭认为上诉局决定合法与否而可能寻求索偿。惟这也给予槟岛市政厅机会在不需赔偿之下,驳回前朝州政府所批准的这些特别计划。”

另一方面,因为公务而未克出席的安美嘉,仍与“槟城论坛”一起发表一则文告,并对上诉局的决定表示欢迎。联袂安美嘉发表文告的有,槟城论坛督导委员会成员胡德新,以及大马人权协会副主席古迪亚星。



前州政府行政偏差 
害槟遭索偿数亿元

林冠英指出,最近两次高等法院案件显示基于前国阵州政府行政偏差,导致槟州政府面对数亿令吉的巨额赔偿。

他说,最近的两个案例是威省市议会于1994年与NEG工程私人有限公司涉及2亿4300万令吉的巨额索赔;第二个是针对州政府在1992年的征地事项,即峇眼色海房产私人(Bagan Serai Housing Estate)有限公司在北赖美嘉广场原址地段涉及1470万令吉的征地事项。

担心美嘉广场案败诉

林冠英表示,庆幸的是目前威省市议会与NEG工程有限公司案的官司取得胜诉,惟此案件牵涉目前仍活跃政坛的前朝政府领袖,他们可能还会上诉。目前威省市议会已向警方及反贪委会报案。

“州政府担忧的是在第二项案件有可能败诉后,此项美嘉广场案目前在上诉中,但可能必须作出与NEG工程案一样的高额赔偿。”

“美嘉案件与前朝政府犯错所导致赔偿2940万令吉的“陈合裕案”雷同,州政府已被迫偿还1470万令吉,目前仍尝试透过法庭要回这笔总数。”

另一方面他说,还有一个潜在的破产威胁,是面对海拔76公尺以上地主们的索偿。因为前朝政府曾经以特别计划的方式,批准他们作为发展用途,这可能导致今朝州政府面对数十亿令吉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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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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