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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客家公会28日办
学讲阿姆话生活营

黄莉莲(前排左起)、邓贵凤、张君国、周健强、何宝珠、谢佩芝及李建成;(后排左起)、黄怡伦、邱鸿杰及周诗慧呼吁小朋友参加生活营。

(新山15日讯)新山客家公会将于本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在该会会所举办“学讲‘阿姆话’生活营”,欢迎客籍年轻人及小朋友们报名参加。

新山客家公会妇女组主任邓贵凤在记者会上表示,举办此活动是要让客籍年轻人学习客家话,了解客家习俗、用餐礼仪、辈份尊称、餐具名称及客家佳肴。



她说,教材包括小册子,以客家儿歌教唱、客语交流方式进行。

该会妇女组副主任周诗慧解释,语言是母亲与孩子接触最多的交流方式,“阿姆话”就是母亲传下来的话,举办此生活营是作为试金石,先让孩子从基础开始学习,引起兴趣,也希望旁听的父母能从中了解客家文化习俗。

活动协办单位为萧畹香故居文物馆委会。报名费20令吉,仅限20人,本月24日截止报名,欢迎洽询 07-224 9904。

周诗慧:新山客家人少讲方言

周诗慧表示,新山一带的客家人受新加坡“讲华语运动”影响,许多家庭不再讲方言,客家话逐渐消失。



她强调,目前客家话导师不是专职,但若此生活营反应好,未来将举办两天一夜或三天两夜的生活营,并由专职导师教导。

该会妇女组执行顾问何宝珠则认为语言是族群的根,若没了自己的语言,根就会消失,会被同化。

出席者包括该会会长张君国、总务周健强、董事邱鸿杰、妇女组署理主任谢佩芝、副主任黄莉莲、青年团理事黄怡伦和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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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骑士撞路洞受伤 告修路公司胜诉获赔72万

(吉隆坡29日讯)新山地庭今日裁决道路维修公司须向3年前骑摩托车撞路洞受伤的中年男子赔偿72万1000令吉,以弥补他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起诉人是49岁的拉查里。他于3年前在马赛城花园(Taman Kota Masai)一带骑乘摩托车时,因撞及路洞而摔伤。

地庭法官莎兹丽娜今日裁决,基于起诉人已成功证明对州政府指定的道路维修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有限公司的索赔,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起诉人是于2021年2月11日晚上约10时,在马赛城花园撞及路洞,摔倒受伤。事后,他入禀法庭把该公司和州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并要求赔偿他在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

2022年5月16日,起诉人撤回对第二答辩人(州政府)的诉讼。

莎兹丽娜也表示,尽管多次休庭,有关公司却无法提呈任何书面或口头答辩。

她在判词中说,起诉人已在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标准下,提出足以起诉该公司的证明。

“从事发当天,即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9月29日的挖路工程,该路洞一直存在,并未进行任何修补,这点也已得到所有证人的证实。”

她说,答辩人也确认和证实有关路洞的存在。

“该公司在答辩时也提出相互矛盾的陈述;最初声称他们没有看到道路上有任何坑洞,后来又指所发现的坑洞是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 

她表示,该公司辩称路洞并非他们的责任,这是因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理应由其承包商或另一方修复。

“尽管答辩人提出此论述,该公司却未因此对任何承包商或相关单位提出第三方诉讼。”

法庭也指由于有关住宅区的照明不足,能见度有限,起诉人未能留意到路洞是合理的。

“因此,我认为答辩人在履行维修道路职责方面已失责,而根据政府诉讼法令第7(3)条文,答辩人应对起诉人所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法庭最终裁定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35万2947令吉33仙的特别损失赔偿金,以及36万8000令吉的一般损失赔偿金。

该公司已就有关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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