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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州议会】哈山莫哈末斥林冠英不实言论
中央未支付石油税

吉兰丹州议会一连三天举行。

(哥打峇鲁15日讯)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临时动议,对财政部长林冠英发表已在今年9月把石油税退还给吉兰丹州政府的言论,表示遗憾。

哈山莫哈末提出临时动议,谴责林冠英不实言论。

伊斯兰党达旺州议员哈山莫哈末今日在州议会上,提出上述动议,并对财政部长林冠英发表混淆性言论,感到遗憾。



他说,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经于今早在州议会上说明,中央政府未支付石油给吉兰丹州。惟林冠英却指已在9月间支付石油税给丹州政府。

奥威全力支持临时动议。

国阵柯拉娜州议员拿督奥威辩论上述动议时,全力支持上述动议,同时对财政部长不懂得区分石油税及公益金感到遗憾。

他说,早在国阵掌政时期,已有支付公益金给丹州政府。

“公益金要付多少都可以,石油税却不同。丹大臣已说明,应支付给丹州政府的石油税超过10亿令吉。”

他强调,中央政府无论如何必须退还石油税给丹州政府。



他也说,随着林冠英发表丹州政府已获石油税的言论后,无疑引起了人民的混淆,并在猜测究竟是州政府说谎还是财长在说谎。

阿都拉耶谷基于临时动议符合3项条件,而接受有关动议。

吉兰丹州议长拿督阿都拉耶谷基于上述动议符合3项条件,即涉及大众利益、必须紧急处理及属于特定及重要事项,而接受有关动议。

州议长较后也开放有关动议让全体议员投票,并获多数议员支持而通过上述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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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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