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商品标注“原产国台湾”
无印良品遭罚12.4万

(北京24日讯)《中国工商报》官方微博23日指出,4月2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因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错误标注“原产国台湾”的商品,被中国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罚款20万元人民币(约12.4万令吉)。



中通社引述该微博指出,国家企业信用资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2017年8月5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从日本原装进口外包装上印有“MADE IN TAIWAN 原产国:台湾”字样的钢制室内晾衣架商品119个,通过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和线下门店进行销售。

此外,当事人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上述商品进入市场销售,已销售数量无法统计。案发后,当事人更换和整改涉案商品外包装。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将涉案商品下架并销毁外包装,检查总队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据悉,今年1月30日,无印良品因赠阅《2017年秋冬家具目录册》插附的地图中存在台湾标记错误等问题,被国家测绘地理资讯局通报。



相关案件成为该部门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中,通报的第一批典型案件。

新闻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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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相撞】社媒发表不当言论 青年认罪款罚逾2万

(太平26日讯)一名涉嫌针对海军直升机相撞事件在社媒发表侮辱性言论的青年,今日被控上太平法庭,他随后俯首认罪,并愿意向因此事受伤害的全马人民公开道歉。

被告是经营网络生意的赛夫丁沙菲(36岁,已婚,来自江沙)认罪后,被判罚款2万30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替代罚款。

地庭法官娜比莎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被告罚款2万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代替,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4月23日中午1时15pm,在帐号为”Saifuddin Shafik@Saishafik”的推特上,发表拥有中伤他人意图的贴文,此贴文于当天傍晚6时30分在霹雳吉辇峇眼色海被人读取,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233(1)(a)(ii)条文。

此案主控官为旺娜芝玛,被告2位辩护律师为拿督哈法里占及阿米尔奥斯曼。

哈法里占和阿米在为被告求情时说,其当事人患有双相障碍心理健康疾病,此外还须照顾妻子和两名父母,希望法庭不要判对方监禁。

然而,旺娜芝玛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作为一个教训。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昨天发文告说,警方已开档调查赛夫丁沙菲早前在社媒X发布的贴文,并充公对方手机进行调查。

苏海利也提醒公众,出于对罹难者近亲的尊重,不要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或猜测,各界有必要对此类问题更为敏感。

大马皇家海军本月23日,在红土坎海军基地进行海军建军日彩排时,多架直升机在进行空中演习,其中2架直升机不幸在发生碰撞后坠落地面,造成机上10名男女军人当场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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