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入禀提司法复核
港富豪刘銮雄挑战引渡条例

刘銮雄与妻子甘比。

(香港2日讯)香港亿万富豪刘銮雄周一已就香港《逃犯条例》的拟议修订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许可。

刘銮雄2014年在澳门被判行贿和洗钱罪名成立,而香港此次修订《逃犯条例》,拟将澳门、中国大陆和台湾等与香港没有司法互助协议的地区纳入范围,会让嫌疑人在几个地方之间的移交变得更为便利。



刘銮雄在法庭文件中提出,法律的通过将使他失去法律保护,不得不因明显不符合国际公平标准的审判而服刑。

这位华人置业前董事长指出,该案使他与此次法律修订存在直接法律关系。

刘銮雄在澳门被缺席判处5年3个月监禁。由于香港和澳门之前没有引渡协议,刘銮雄也一直没有回过澳门,他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服刑。

身家347亿

根据彭博亿万富豪指数,他是香港第十大富豪,身家净值达85亿美元(约347亿令吉)。



《逃犯条例》风波一仗,香港又成为国际聚焦点。

刘銮雄由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和彭耀鸿等代表入禀高等法院。根据入禀状,刘銮雄要求法庭裁定将他引渡至澳门的做法,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中关于保障公平审讯和被告人有出庭受审和答辩权利的相关条文。

入禀状并指保安局提出《逃犯条例》修订设有追溯力,要求法庭裁定任何在修例生效前被定罪的人士,都不应被移交至与港府无引渡协议地区,否则显然有不公平之处。

刘入禀状还要求法庭裁定,行政长官有酌情权发出证书启动移交程序,违反《基本法》、《人权法》保障人身安全、免被递解出境等相关原则,因引渡过程涉及拘捕和拘留等程序,但草案没有列明行政长官的权限。

刘銮雄于2014年因贿赂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及洗黑钱罪成,在澳门被判入狱5年3个月,但香港和澳门并无引渡协议,刘銮雄与同案的南华足球会前班主罗杰承均缺席聆讯,因此两人未有服刑。

若政府建议单次个案式移交安排获得通过,两人有可能被澳方申请移交至澳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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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诚信·建立声誉 向香港学习物业管理/张惟越

管理委员权力过大,如无人监督与管制,行为不当事件将不止不休,如何是好呢 ?

马来西亚共管楼宇财务失信事件有逐年增加,年前国内某共管公寓一名经理涉嫌失信,指该公寓管理层在进行会计审计工作时,发现公寓管理费收据与实际收款金额不符,进行调查才揭发失信行为。

同样在多年前,一座共管公寓因当局征地获得若干金额的赔偿,但公寓经理却涉嫌失信该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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