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别贷款做这些事!/廖为瀚

有时候,你可能需要一大笔钱来帮助你解决一些问题,那没关系。市场上有很多个人贷款产品,不仅利率可负担,且快速批准,对一时陷入困境的你确实非常有用。

不过,别因为贪方便,就在每次需要额外现金时就申请个人贷款。

我们列出了以下几种你绝对不能够申请个人贷款的情况,以确保自己维持舒适的现金流和财务稳定。

融资买车

想要通过个人贷款所拿到的现金,来降低买车的成本?

再想一想吧!你并不会因为这样省下更多钱,因为个人贷款利率平均而言,比一般租购融资(汽车贷款)的利率还高。

再者,汽车贷款是以汽车来作为抵押,银行会更容易批准你的申请。

千万别用个人贷款来买车,这很傻。

用来度假

你计划了旅游行程、地点、活动……所有的一切,唯一缺少的就是你的预算?如果你为了解决旅费而申请个人贷款,是非常可怕的。

为什么?因为旅游是一种奢侈的开支,实际上你可以等待并妥善地计划,而不是为了玩乐而举债。

如果你所计划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家庭旅游,那稍微等待存了足够的钱,会比债务带给你的痛苦来得更值得。

已预期的重大开支

搬新家需要钱购置家具、是时候替换损坏的汽车部件,或要为祖母支付一笔昂贵的手术费用?

这些开支是你可预期的,意味着你应该做的是存钱提早做好准备。

如果你是因为紧急不得不申请个人贷款,还算合理。

但对于这些可预期的开支,尤其是你早就知道何时要用到的钱,理应先存好。

以更高的利率合并贷款

合并贷款是一种降低债务的管理方式,不过,若没有注意利率,可能会更糟糕。

切记,当你合并债务时,新的利率应该要比你当前债务的最高利率还要低,否则,你本以为简单的事情,却让你付出更多钱。

何时才应申请?

因此,什么时候该申请个人贷款呢?

当然,我们提出上述的状况,只是担心你会陷入更大的困境,而不是说个人贷款就是不好的。在很多时候,个人贷款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在无可避免的个人紧急情况时,比如说遭遇天灾须替换必需品、无可避免的房屋维修,或突如其来的大笔开支,个人贷款是我们的救生圈,尤其是你缺乏足够的应急基金时。

你还是得小心阅读所有条款,别把自己锁死在日后无法支付的债务负担里。

另一个可行的情况是,你尝试以更好的利率,或比以前更好管理的方法,来整合多个债务。除非利率比你本来的债务还要糟糕,否则这无疑是有助益的方式。

如果你对个人贷款有兴趣,但不确定是否可行,最好的检查方式是,你每月供款额是否达到你每月收入的15%。如果没有,那就去申请吧!

这个比例对大部分人来说属于可管理水平,不会让你那么头疼。

现在你知道如何更好地运用个人贷款,也知道何时不适合申请,你可以在RinggitPlus网站的分析页面上,找到我国最佳的个人贷款产品。

#SaveMoneyWithHann 

想知道更多消息的话,你也可以上RinggitPlus.com部落格上订阅我的个人频道:https://ringgitplus.com/en/blog/save-money-with-hann/

免责声明:

以上资讯只提供分享及参考用途而非正式理财、投资或产品购买意见。

因个人情况及需求会有差异,读者可依据自身独特情况再向笔者取得建议或者联络自己特许理财规划师取得咨询。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反应

 

财经新闻

不延长房贷至40年 国行无意实施跨代贷款

(吉隆坡25日讯)国家银行无意实施跨代贷款,也无意将房屋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而是维持当前最长35年的贷款期限政策。

国行金融监察部总监陈盛利(译音)今日在国库控股研究院举办的“我们的房屋的金融化和商品化”线上研讨会上说,虽然过去曾实施过最长45的贷款期限,但随后被取消,并将上限设定为35年。

他说,此举旨在避免人们长期负债,并遵循银行负责任的贷款准则。

“借贷人要求延长贷款期限的原因是为了降低月供,使贷款更加可负担,并增加银行批准贷款的可能性。

“然而,延长贷款期限实际上会显著增加借贷人的总融资成本,而边际效益却很小,即每月的还款金额只会减少一小部分。”

进一步阐述时,陈盛利以一笔35年期、金额为30万令吉、利率约为4.65%的贷款为例,说明如果将贷款期限延长五年至40年,借贷的总融资成本将增加9%,即约5万1000令吉,而每月还款额仅减少70令吉。

他认为这种交换对借款人不利,因此没有必要实施超过35年的贷款期限。

询及为何房贷期限限制在35年而非更短,他表示,过短的房贷期限也有其局限性。

期限过短难获房贷

“主要的缺点是,过短的期限会使许多借贷人难以获得房贷,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他们将难以在未来购买更好的房屋。”

因此,他们认为25至35年的贷款期限更为适当,因为这与借贷人的收入生命周期相吻合。

出席者包括国库控股研究院董事苏拉雅博士、国家房屋局总监拿督嘉耶瑟兰,以及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主席拿督何汉生。

该网络研讨会由国库研究所研究助理提巴拉什米主持。

过低且易获融资
或诱发虚假房屋需求

苏拉雅指出,过低且易获得的融资可能诱发虚假房屋需求,若住房供应缺乏弹性,这类需求增加只会推高房价,导致购房者需付出更多,错误引导房屋供应向更高价位发展。

她表示,根据该院最新报告,从三大指标评估,我国房价仍处于严重无法负担水平,疫情期间更是在严重无法负担分数线区间波动。

统计显示,2012至2014年间,房价中位数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3%,而家庭中位数收入增长显著缓慢,仅为11.7%。

苏拉雅还提出,贷款期限延长与房价上涨存在相关性。她希望当局不再延长房贷期限,如限制在不超过35年或两代人内,以让房价更可负担,为市场带来持续性价格稳定增长。

另一方面,为保护购屋者,该院也促请政府能转向“先建后售”概念,即发展商在卖屋前需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苏拉雅解释,在这样的机制下,购屋者无需承担与房屋发展相关的商业及建筑风险。

聚焦大规模城镇发展
发展商不采先建后售

目前,我国发展商普遍采用“先售后建”机制,即先出售房屋,在建设期间按进度收款。

嘉耶瑟兰透露,这一机制通常要求购房者先支付房价的10%,剩余90%则按建设进度分期支付。

对于为何不实行“先建后售”,嘉耶瑟兰解释,现在的发展商已不再局限于小规模开发,而是更多聚焦于大规模的城镇发展。

他们需要在资金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否则难以承担如此庞大的开发费用。

当被问及转向“先建后售”后,本地房市会有何变化时,何汉生表示,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

“根据国家产业资讯中心的资料,去年我国整体产业交易中,有69%来自二手房屋市场。如果购房者想要寻找已建成的房屋,二手市场一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为鼓励发展商转向“先建后售”,何汉生建议,应首先保障发展商的权益,比如制定应对违约付款的措施。同时,可考虑为转向这一机制的发展商降低公司税、加快项目审批等,以提供实质性的支持。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