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丘比特箭能射准一点?/Project Syndicate

丘比特在商店购物通道上或许百发百中,但他在哄劝情侣走上婚姻红毯方面的运气可那么不好。

虽然今年情人节美国人在另一半身上的花费有望创下历史新高,但结婚和发生性行为的美国人越来越少,导致出生婴儿数量日益减少。但有证据表明丘比特之箭的准头会在未来几年有所改善。如果我们想作为一个物种生存下去,那就应当支持这位胖乎乎的小天使。

四处都充斥着各种关于全球年轻人前景的可怕新闻。日本国家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的一项调查发现,18-34岁的日本人中有17.3%的男性和14.6%的女性不打算结婚,而许多年轻女性则完全放弃了性生活。在美国,Z世代告诉调查人员他们永远无法赚到足够的钱去买房;同时全球有59%的年轻人表示他们非常或极其担心地球过热。

但在仔细盘点了当代美国的约会和婚姻趋势之后,我们发现双人烛光晚餐或许尚未过时。为此请让我们用“ROMANCE”(浪漫)这个词的各个字母来列出一份清单:

ROMANCE

戒指(Ring)价格昂贵,订婚戒指的平均价格约为5500美元(约3.31万令吉)。但是卡戴珊的崇拜者们让这一平均值有所偏高——她们经常戴着可以与贝聿铭设计的卢浮宫金字塔相媲美的钻石四处炫耀。一项极其有趣的研究发现在订婚戒指上花费更多的情侣更有可能离婚。

值得庆幸的是订婚戒指的价格中位数一直在下降,这或许是因为只需花费天然钻石的几十分之一价格就能买到一颗同样闪烁的实验室培育钻石。此外很多情侣都不会用新戒指,而是选择家传之物,比如曾祖母在1920年代佩戴的装饰派艺术风格戒指。

网上约会(Online dating)总会遇见各种坏人,但它却为一半以上每天使用这些应用程序的Z世代和千禧一代打开了一扇通往机遇世界的大门。在那些“旧年月”的“旧国家”里,村民们靠的是媒人和包办婚姻(有些人至今仍然如此)。

即使在1950年代,与外地人结婚的机会往往来自于异地上大学或海外度假——这些都是特权阶层才有的选项。如今在网上找对象的成本相对较低,细心的“买家”可以根据长相、教育程度和爱好来挑选,而不是依赖某位亲戚的牌搭子介绍。

婚姻(Marriage)已经不如以往般普遍,初婚夫妇的年龄也在迅速攀升。虽然史蒂夫·卡瑞尔在2005年喜剧片《40岁处男》(The 40-Year-Old Virgin)中扮演的角色因不符合主流而遭人嘲笑,但他的困境在今天看来更加合理。

2021年时有25%的40岁人士从未结过婚,而1960年时这一比例仅为7%。但随着预期寿命的延长推迟结婚也是合理的。1960年时一位40岁美国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3岁,而现在的40岁男性或许能活到85岁,给那些推迟结婚者留下了许多年的婚姻幸福或争吵时间。

住宅(Accommodation)价格昂贵,根据美国房地产在线信息平台Zillow的报告,一位典型的美国首次购房者需要将近12年时间才能攒够首付款。那么一对年轻夫妇可以住在哪里呢?

冠病“居家办公”热潮刺激了城市居民购买郊区住宅,而房东也相应提高了租金。通胀飙升推高了抵押贷款利率。不过今年还是有希望的:70多万套新公寓即将落成剪彩。此外有几个州最近通过了允许房主在后院兴建房屋的法律。

无效婚姻(Nullification)和离婚数量都有所下降,这表明结婚的夫妇更喜欢对方了。事实上离婚率自1980年以来一直在下降,最近更是创下了50年来的新低。

当然这并不能保证婚姻幸福。伟大的喜剧演员杰克·本尼就说过他和妻子玛丽在50年的婚姻生活中从未考虑过离婚——“谋杀掉对方没问题,离婚,绝对不行。”

仪式(Ceremony)可以更有创意。美国新婚夫妇平均要支出约3万美元(约18万令吉)招待婚礼宾客。难怪有73%的年轻夫妇认为结婚太费钱了——他们的父母或许也有同感。

虽然很少有人会选择在挂着“某某队加油”旗号的体育馆里举办老式派对,但许多人都在家里的庭院和后花园中尝试更节俭的庆祝方式。

厄洛斯(Eros,丘比特的希腊语名字)对年轻人的自律感到困惑。与父母那一代人相比他们喝酒更少,上床更早,也更经常独自睡觉。自1990年以来在过去一年中没有性生活的18-35岁年轻人比例翻了一番。

这种趋势是来自宗教信仰的兴起、对感染皮疹的恐惧,还是只是想呆在家里玩电子游戏?无论如何,当这些没有性生活的单身男女最终遇到合适的伴侣时,爆发出的可能不仅仅是烟花。

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科尔·波特写过一首名为《让我们相爱吧》(Let's Do It)的歌,歌词里写到:“鸟儿会相爱,蜜蜂会相爱,就连受过教育的跳蚤也会相爱。”年轻人可能在这方面学得慢一点,但他们总能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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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与非回教男登记结婚 女子申请司法审核被驳

(吉隆坡20日讯)一名32岁女子基于已故母亲已放弃回教身分为由,向槟城高等法庭申请强制国民登记局根据民事法登记她与非回教徒男子的婚姻,惟其申请遭槟城高庭驳回,并认为她依然被视为“法律上的回教徒”。

这名女子向槟城高庭申请勒令强制国民登记局登记她与一名非回教徒男子的婚姻,并将国民登记局、槟城国民登记局、内政部和政府列为被告。

不过,槟城高庭法官阿南拒绝其司法审查申请,并强调根据法庭现有证据,认为槟州国民登记局于去年8月10日做出拒绝登记婚姻的决定并非不合理。
阿南上周做出口头决定后,昨日在司法机构网站上,发布长达16页的判决书时,如是指出。

阿南说,他同意女子向法庭提出已故母亲已放弃回教申请,惟高庭并非决定女子及其于2017年逝世母亲宗教地位的错误场所,这不在高庭管辖权范围,而属回教法庭的管辖范围。

他说,被告的行为不能说是非法或非理性,他们的决定也不能说是程序不当。根据法律,国民登记局是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不登记婚姻,有关法令只允许国民登记局为非回教徒登记婚姻。

他说,尽管女子声称从未信奉回教,且一生仅信仰兴都教,惟女子在法律上可被视为回教徒,而国民登记局也表示女子根据法律是回教徒,因为其母亲是回教徒。
阿南指出,女子只是试图撤销国民登记局于8月10日所做出的决定,但没有要求发表声明。

因此,阿南认为女子最恰当的追索权是通过发出传票或令状,采取寻求其宗教地位声明的行动。

事实证明女子外祖父母是回教徒,惟原告声称,其已故母亲在1991年出生时并非回教徒,母亲于1990年签署契约中,声称已放弃宗教信仰,并采用兴都教名字。
他说,女子已故母亲执行的改名契约(deed poll)状况和效力,并非在其诉讼程序中获得确定。国民登记局表示无改名契约的记录。女子的出生证明书,其母亲还用回教徒名字。

国民登记局在回复的宣誓书中指出,女子的父亲已证实其妻子的葬礼,是按照回教徒仪式进行。然而,原告在其宣誓书中,声称其父亲撒谎。因此,阿南指出,这些事实表明,女子已故母亲的宗教地位存在争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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