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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惩罚叛教者与宪法相悖
不应逼人信奉回教

沙里夫(右二)和阿茜雅(左二)共同推介马来西亚回教事务管理报告。

(吉隆坡11日讯)马来精英组织“G25 ”认为,回教徒改教的决定,是“个人与上苍”之间的事。

该组织今日在发表马来西亚回教事务管理报告,指州法律惩罚叛教者,不论是罚款、监禁或改造,都与联邦宪法赋予人民宗教自由的条文相悖。



G25批评叛教法,更指联邦宪法第11(1 )条文是保障所有公民的3 项权利,即信仰、实践和传播其宗教的权利。

然而,按宪法,没有任何理由禁止纯粹的宗教信仰。

报告也提到信仰胥视与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和道德原则相关的法律。

促宗教机构改革与宪法一致

G25认为,按回教角度,不应有人被迫信奉上苍,因此,也不应强逼任何人继续信奉回教。



报告说,回教徒应坚持信仰,而离开回教是让人遗憾的事。然而,如果坚持放弃回教,那是他和上苍之间的事情,可兰经并没有提供任何世俗的惩罚。

报告指出,宪法限制任何宗教向回教徒传教,但如果不尊重思想、良知和宗教自由,民主社会将不复存在。

“马来西亚过去曾有明确的法律来验证一个人叛教,但如今相关法律已被大多数州属废除,并由模糊的法律规定取代,允许回教高等法院宣布某人不再是回教徒。”

报告也建议,国民应该增进对宗教多样性的理解,并对国内宗教教育进行全面审查,让其符合当前情况和需求,同时,宗教机构受促改革,以确保与联邦宪法达成一致。

回教事务委会回教发展局违宪

G25 认为,国家回教事务委员会(NCIA)和大马回教发展局(JAKIM )的成立是违宪的。

该组织工委会主席阿茜雅阿布沙末在马来西亚回教事务管理报告推介礼上说,联邦宪法无规定要成立这两个机构。

她指出,NCIA是协调回教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而JAKIM 为其秘书处,但与回教徒和马来风俗相关的事情,都属于州议会和州执行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她指出,联邦宪法起草者确实曾提出允许国家元首在统治者会议的咨询下,设立协调宗教事务的联邦部门,但这从未包含在最终文档中,意即统治者会议权力仅限于联邦宪法第38条文,不包括成立类似国家回教事务委员会和大马回教发展局的联邦机构。

“我们赞同成立NCIA初衷,即需要一个联邦机构来协调和统一各州回教法律管理,不过,若我们需要一个这样的机构,就必须修宪。”

她认为,即便NCIA是依法成立,其作用也仅限于向各州提供建议,而这些州属没有义务采纳。

她指出,JAKIM 被赋予发展回教和宣教活动等职责,超出联邦的行政权力。内阁把这些职权托付给JAKIM ,与宪法是相抵触的。

她说,鉴于NCIA和JAKIM 很多审议都是非公开进行的,因此向其职权提出法律挑战,将能提高透明度和引起社会大众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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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G25:强化国家收入 预算案应重启消费税

(八打灵再也29日讯)退休公务员组织G25表示,政府应在2024年财政预算案重新引入消费税(GST),以强化国家收入基础。

该组织今日发文告表示,更稳固的收入基础将有助于政府为公务员制定更好的退休金计划。

“实施消费税和减少汽油补贴将可增加国库收入。”G25认为,无论有多么痛苦,政府决不能再拖延进行必要的金融和经济改革。

该组织也感叹,继联邦法院于6月一致决定废除2013年通过的《养老金调整(修订)法》修正案后,政府尚未解决退休公务员养老金计划调整问题。

“最高法院将该法案第3(2)条的修正案描述为违宪,使前公务员在增加养老金的权利处于‘不太有利的境地’。”

申请人是布特拉大厦前职员阿米娜阿末和56名退休公务员,他们对2013年该法令的修正案提出质疑。

该修正案引入一项新退休金条款,给予领取者每年2%的固定增长率。

根据修订前实施的计划,政府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将根据同级现任公务员的现行工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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