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槟卫生局:2类除外
包装食品需贴国语标签

槟州卫生局局长阿斯玛雅妮。

(槟城13日讯)槟州卫生局局长阿斯玛雅妮说,所有经过加工及包装的食品,都需贴上国语标签。

她昨日通过该局面簿专页发文告,进口的食品,则需有国语及英语标签。



她说,卫生局通过食品安全及品质组,在1983年食品法令及1985年食品条例下,确保市面销售的食品,贴上正确的标签,且不混淆大众。

同时,她也说,相关标签必须附有6项基本资料,包括食品名称、食品用料、制造商名字、制造商地址、食品净重、食品内是否有致敏材料。

当场秤包装食物豁免

她指出,只有2种食品不需要标签,分别是购买者在场时,要当场秤、算及包装的食物,以及另一种,是容易损坏,并在购买者要求的分量下,进行包装的食品,如椰浆饭、炸香蕉。

她说,卫生局会时常对食品包装标签一事,展开突击行动,尤其是佳节期间,以确保市面上销售的包装食品,符合相关食品条例,不危害消费者健康。



她在文告中,针对有报道指,她曾发表家庭式年饼也需要贴上标签一事,做出回应。

她说明,本身早前不曾针对食品标签一事,向任何本地媒体发表过任何官方声明。

她说,任何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可联络槟州卫生局04-255 5333或食品监控局04-262 5533,或查询卫生部网站moh.spab.gov.my。

反应

 

财经新闻

原产部紧盯歧视标签 将依法对付违规商家

(布城7日讯)商品标志“不含棕油”属于歧视,种植及原产业部严正看待涉嫌此类歧视或张贴负面的标签,矢言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

该部今日发出一份声明指出,高度关注此事,将依法对付违规进口商、贸易商、销售商及相关者。

文告说,多机构执法部队(MAEF)于1月26日,援引商品说明法令(禁止使用声明、表达或指示)(油棕产品和棕油商品)条例,在雪兰莪州的多间商店进行检查,凡违例者最高罚款为22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商店的一些食品明显贴有针对棕油的歧视性标签(DLAPO),例如‘不含棕油’(no palm oil 或without palm oil)的声明。“

文告说,这些商店包括销售本地产品的商店,例如婴儿食品和贴有DLAPO标签的进口食品,值得关注的是一些进口公司在被调查产品上贴有“进口和经销者”的标签。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家发出警告,指示停止销售带有歧视性棕油标签的产品,并立即将现有产品从市场上撤下。”

种植及原产业部将进行后续检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商家受促遵守条例,以免遭执法单位罚款及扣押产品。

“有关标签给予消费者留下负面印象,即产品若含棕油将有害健康,同时还损害我国棕油行业的良好声誉,并违反公平和透明贸易的原则。”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