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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焚禁书招恶评
当局将追究当事人

两名工作人员在销毁被下架的书籍,可见背后是镇原县图书馆。

(北京11日讯)中国甘肃省镇原县图书馆近日高调公开焚烧禁书事件招惹舆论激烈抨击,县委县政府对此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对当事人将进行深入调查并严肃追责。

甘肃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昨天发布的文告表示,图书馆在清理非法盗版出版物时,个别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存和集中销毁,而是在图书馆前小广场将清理出的65本盗版非法出版物进行了焚烧处理。



文告指出,县图书馆随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工作动态信息,引发媒体关注。

甘肃图书馆焚书事件引发坊间“坑儒”联想。北京《新京报》曾发出评论,指如何对待书籍等出版物,必须禁得起文明和法律的双重考量。此事既关系到个案真相,也事关整个社会的文明预期。

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对县图书馆处理盗版非法出版物的不当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对当事人将进行深入调查并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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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诈骗犯牢中对狱友下手 谎称“能助办假释”得手11万

(酒泉8日讯)中国甘肃省酒泉市一名李姓男子,在2020年因诈骗罪被判入狱6年半

令人傻眼的是李姓男子似乎死性不改,在监狱中竟然又诈骗了同一个监区的多名狱友,得手约17万人民币(约11.17万令吉),人都还没出狱就又因为新的案子得多坐牢3年。

当地媒体报道,李在2020年12月因诈骗罪被判入狱6年半,服刑期间接触了多名狱友,利用自己担任监区生活委员、纪律委员的机会,谎称可以协助安排轻松的劳务、从外面偷渡高档香烟,甚至帮忙办理假释等。

李取得狱友们的信任之后,开口要求对方在外亲人们汇款给他。检方经查发现,李共诈骗了4名狱友,得手的金额约为17万人民币(约11.17万令吉),全部汇入了他父亲的两个银行账户。

李在东窗事发后向检方坦承犯案并退还了部分骗款。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3万人民币(约1.97万令吉)罚款,与前罪犯诈骗罪余刑2年10个月、10万人民币(约6.57万令吉)罚款,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款13万人民币(约8.54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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