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是否充公彭巫统资金
高庭下月9日裁决

(吉隆坡11日讯)高庭将于明年1月9日裁决,是否批准控方充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扣押自彭亨巫统联委会的247万9300万令吉18仙资金,所提出的申请。

上述资金疑似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在聆听副检察司法拉雅思敏,以及答辩人彭亨巫统联委会的代表律师哈莫哈末苏克里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法拉雅思敏指出,归还上述资产是答辩人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有两个选项。

她在提出充公申请时说:“这两个选项是,究竟是自愿归还上述资产,或是通过今天的申请,也就是法庭批准充公上述的资金归大马政府所有。”

较早前,莫哈末苏克里说,被扣押的247万9300万令吉18仙资金,并非是来自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给答辩人的支票。

“诚如答辩人在宣誓书中所说的,上述的所有资金已通过答辩人所展开的活动和计划,用以造福人民。



“现在所扣押的这些资金是源自其他管道,不是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或沙地阿拉伯政府,这是从其他管道所取得的政治献金。”

根据6月21日的新闻报道,反贪会已向41名个人和实体提出民事充公诉讼,以追讨与1MDB有关的约2亿7000万令吉。

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花当时指出,此举是基于反贪会相信这笔钱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银行户头,转汇给41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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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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