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国行副总裁:免遭欺骗
新信贷法保障数字消费

周清莲:十分之三的大马人使用银行的在线金融服务。

(吉隆坡11日讯)国家银行副总裁周清莲指出,为加强在数字时代推行消费者金融的基础,政府正在草拟新的消费者信贷法令。

她说,相关策略的重点为帮助消费者保护自己,免于被欺骗和欺压,乃至在数字时代更加自信地投入创新领域。



“草拟中的条例旨在加强数字消费信贷的服务标准,建立各机构之间的合作与监管相关活动,以落实完善的消费者保护。”

周清莲今日在国行与经合组织(OECD)联办的亚太区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会议上致词时这么说。

她说,近年来,金融界的传统和非传统行业参与者都迅速扩大了相关技术的采用,通过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性、灵活性及竞争性,创造更好的客户体验。

“随着使用率的提高,线上银行、电子保险和电子支付正迅速来到了一个临界点,也就是它们将覆盖实体的分行、自动提款机和现金,成为金融交易的渠道。

“在某些市场中,这已是一个事实。据报道,亚太地区近三分之二的消费者是活跃的金融科技用户。在中国和印度等开拓性市场中,其使用率甚至更高。据估计,活跃的金融科技用户所占份额约为87%。”



数字金融贡献5%收入

周清莲说,在东南亚区域方面,今年数字金融服务将为金融业贡献约5%的收入。在数字贷款、投资、汇款和保险产品等推动下,有关贡献预计在未来5年增长一倍以上,达到11%。

“在马来西亚,最新的调查显示,十分之三的大马人使用银行的在线金融服务,这在3年前只有十分之一。随着数字产品的扩展,以及在线金融服务接受度的提高,这一趋势预计将持续。”

释放金融科技潜力前须落实3条件

周清莲强调,为释放金融科技的潜力,当局务必落实数个前提条件,包括相应的监管框架、安全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以及与供商相匹配的激励系统。

她指出,大马正在致力制定新的消费者信贷法令,以加强在数字时代推行消费者金融的基础。

法令将关注几个层次

“草拟中的法令将关注几个层次,包括加强现有法令在信贷方面给予消费者的基本保护,制度化各机构(涵盖公私领域)的合作,以监管信贷活动,确保借贷者获得公平待遇与最低程度的保护。”

周清莲指出,各界也应高度重视金融教育,借此培养具有金融和数字意识的消费者。

“如何在不抑制革新的情况下,维护消费者利益,仍是其中一个监管机构最难以实现的平衡。”

她指出,只有通过适当且不过度的监管,以及再加上开明和自信的消费者,监管者才能找到指引数字金融服务发展的正确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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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貌似本尊鱼目混珠 国行警戒名单增4公司

(吉隆坡19日讯)国家银行今日更新其金融消费者警戒名单,并将4家机构列入名单中。

被列入国行警戒名单的4家最新机构

1)Wahed Trader Team Investment,Wahed Investment Trader
(与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并发出准证的Wahed Technologies私人有限公司无关)

2)(AAA) Labur Saham Syariah,(AAA) Asri Ahmad Academy,Salam Mohd Asri Ahmad (SMAA)
(与Asri Ahmad Academy私人有限公司无关)

3)MIDF Investment Scheme
(与MIDF Amanah投行无关)

4)Invest KL Malaysia
(与InvestKL无关)

同时,国行也更新了名单中有关HSBC Bank Investment(和大马汇丰银行无关),以及ASNB Investment(与国民信托基金公司无关)的资讯。

国行的金融消费者警戒名单包含了,没有获得国行通过相关法律授权,或批准经营的公司或网站。公众可以通过bnm.gov.my/fca网站来查阅完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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