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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乱局】分担勇武派重担
黎智英号召“和理非”上街

抗争者戴上面具上街游行。(美联社)

(香港8日讯)香港民阵8日在港岛区发起港区议会选举后第一次大型游行,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号召“和理非”走出来,分担勇武派的重担,再次用民意震撼港府。

黎智英指出,民意要有持续性,抗争一日未完就要坚持,和理非应肩负这个责任,纾缓年轻人抗争的需要和压力,结合区议会力量,向政府发声,甚至争取真普选。



争取特赦为大前提

在谈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时,黎智英说,自由世界这次借着香港的抗争反击中国,正是香港跟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接轨,香港的抗争走在新冷战的最前线,开打了第一仗,有很大的象征意义。

黎智英认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拯救学生,无论和理非游行或勇武抗争,都要以争取特赦为大前提。抗争要有原则,有底线,只可以毁物不可以伤人,在这个大原则下,特赦会有很大作用,只要坚持这个底线,才可长远得到民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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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黎智英案子中的不实之词/魏开星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4月16日进行第61日审讯。第五名“从犯证人”、法律助理陈梓华供称,黎智英认为“勇武派无组织、无分寸”,“想领导或者主导勇武派”。

笔者从读者的角度跟踪阅读这些“从犯证人”的供词,彷佛在看连载小说。这些供词中不乏非当事人所能知晓的内情,也不乏现代新闻学或传播学教科书中难以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更有老板与雇员之间的“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及作为下属的读书人“士为知己者死”的情结,证词中更多的是作为从犯证人对因打一份工,而陷入政治漩涡及“误上贼船”的悔恨与不值。

证词中常“避重就轻”

对于这些证词,审案法官自然有其明辨是非的“火眼金睛”;然而,从常人的理解基本可以判断,这些曾经是黎智英手下的“高管”,面对法官及控方律师的盘问,会尽量多说些无关痛痒的细节、琐事、小事,少说一些与黎智英被控罪行直接关联的重要证词。

只是“从犯证人”本身也要从自身的利益着眼,多提供些对案件有关的证据,以便有立功表现,从而减轻自身的刑罚。何况,控方肯定也掌握了为数海量的铁证,用于指证黎智英所犯下的罪行。

如何从这些“从犯证人”的证词中,去伪存真,去芜存精,就看法庭的能耐与掌握了多少确凿的证据可用于验证证人的证词了。这些不是本文所能探究的范围。

然而,在连篇累牍公开披露的证词中,读者只要稍加分析与判断,就能发现其中一些明显不真实、并与事实完全不符的所谓“证词”。

举个例子,就是这名黎智英的法律助理陈梓华供称,“陈及后得知黎智英已经知道美国政府内部要求,即整个‘修例运动’不可以有警察或示威民众死亡,也不可以有无止境的暴力”。这段话显然就是不实之词。

搞乱香港不在乎死人

其一,美国想搞乱香港并不在乎香港人的生命,美国国会众议院前议长佩洛西称赞香港2019年的“修例风波”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真实地道出了美国政客的心声。

其二,整场运动中出现上水无辜老翁被砖块击中死亡事件,也出现马鞍山有中年男子当街被淋易燃液体焚烧的恐怖场景,还出现科大学生在二楼停车场跃下惨死的悲剧;还有更多企图嫁祸警察的“诈死”个案。

其三,整场运动中还出现多起警方人员遭黑暴分子袭击、被咬断手指、遭刺伤颈部等恶性案件,证明黑暴分子,不管是“和理非”还是“勇武派”,都不是悲天悯人的“善类”。

其四,整场运动下来,确实未出现因警察执法而导致人命伤亡的意外。这既不是美国、英国的仁慈,又不是黑暴分子的手软;而是香港警察及全体爱国爱港人士的专业、克制与坚忍。

其时,笔者倒是听闻爱国爱港圈子里流传,国家高层要求香港政府在处理“修例风波”时,“不妥协不流血”。

为黎智英开脱将徒劳

陈梓华的供词中的这部分,一方面美化了美国政府,另一方面也为黎智英整合“和理非”及“勇武派”的动机开脱、洗地。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用意,笔者无从揣测。

只知道作为黎智英的法律助理本身就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其面对法庭、法官及控方律师,应对起来必然较那些《苹果日报》的总编、副总编或主笔等一众书生与文人来得更加驾轻就熟。

由此可知,美英等西方国家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媒体,若企图从这些“从犯证人”的证词中有意为黎智英开脱的片言只语部分,寻求攻击香港对黎案审判的理据,显然是枉费心机的。

正如,笔者作为一个法律的门外汉,只要稍加分析,就能从“从犯证人”的证词中找出破绽,甄别出证词中为塑造黎智英是“民主斗士”、新闻媒体老板等正面形象的伏笔与铺陈。那么,《港区国安法》的审理法官,还会看走眼吗?何况,有句话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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