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挪用1MDB资金洗黑钱
里扎入禀检讨控罪

里扎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

(吉隆坡6日讯)被控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洗黑钱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已入禀陈情书,以重新检讨他所面对的控罪。

地庭法官罗兹娜今天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将上述事项告诉记者。



他指出,律师已在11月18日把陈情书交给总检察署,法庭择定12月13日获知辩方提呈陈情书的情况。

里扎的代表律师拿督哈里哈兰也现身内庭。

莫哈末慕斯达法说,控方也须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将数份文件交予辩方。

他说:“将提交数份文件,我们将在下次案件管理提交证人名单,并在审讯开始前两周提交证人供词。”

罗兹娜在8月9日择定明年1月6日至9日期间,以及1月13日至16日期间审理此案。



被控5项共12.5亿洗黑钱控状

里扎于7月5日在地庭被控5项挪用1MDB资金洗黑钱的控状,所涉金额达2亿4800万美元(12亿5000万令吉),惟否认有罪。

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的拥有人,也是《华尔街之狼》的制片人。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自身涉及洗黑钱,也就是通过由Good Star有限公司的瑞士苏黎世苏格兰皇家银行户头(账号11116073),转账至红岩制作公司(Red Granite Productions Inc)的美国洛杉矶城市国民银行户头(账号123248291)的方式,收受117万3104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

这笔款项是挪用自1MDB资金。

他被指于2011年4月12日至5月12日之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洛杉矶的城市国民银行犯罪。

里扎也被控于2012年9和10月之间在同一地点,通过相同的户头转账,犯下相同罪行,所涉金额为900万美元。

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指出,被告犯下相同罪行,也就是通过由阿尔巴投资PJS公司的瑞士卢加诺瑞意银行集团(BSI SA)户头(账号81134378),转账至红岩资本有限公司(Red Granite Capital Ltd)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 Bank)户头(账号6C02250A)的方式,收受1亿33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

他被指于2012年6月18日至10月23日之间,在新加坡淡马锡大道的瑞意银行犯罪。

第五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2年11月14日在相同地点,犯下同一罪行,所涉金额为4500万美元。

被告的所有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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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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