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判国安法第13条文违宪
沙米纳登可申请保释

高庭下令审理沙米纳登的保释申请后,其妻(左)向律师桑吉高乌尔道谢。

(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裁决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13条文违宪,令被控支援及拥有泰米尔之虎恐怖组织相关物品的马六甲牙力州议员沙米纳登,迎来保释的机会。当局目前援引国安法将34岁的沙米纳登还押在双溪毛糯监狱,不准保外候审。

沙米纳登的律师桑吉高乌尔在休庭后记者说,她将于下周在地庭为其当事人申请保外。



副检察司阿兹丽娜则指出,控方将寻求指示,以决定是否要提出上诉。

指剥夺法庭酌量权

较早前,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发表裁决时指出,国安法第13条文违宪,因为它剥夺法庭评估是否批准或拒绝保释的酌量权。

“我必须强调,这项裁决并不是完全说申请人必须或应该得到保释,此裁决只是要确立,批准保释的权力是一项司法权力,不可被限制或禁止,(否则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21(1)条款。”

他指出,国安法第13条文阐明,法庭是完全被禁止考虑让一名在刑事法典第VIA章下,被控有关恐怖主义罪行的人士保释,因为这剥夺法庭就保释做出考量的权力,违反三权分立原则。 



沙米纳登与另11人被控与泰虎有关联的罪名。

“法庭拥保释批准权”

法官说,众所周知,批准或拒绝保释是法庭的固有权力。

“这也完全符合无罪推定,以及保释的目的,也就是要确保被告出庭受审。”

纳兹兰说,司法权力或对带上法庭的民事或刑事课题进行裁断的权力,实为法庭专属。

“司法权力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核心,也是宪法基础结构的基本特征。

“政府任何的其他臂膀的任何染指司法权力之举,侵犯三权分立原则的神圣,违反宪法的基础结构,因此违宪。”

林吉祥出庭了解进展

法官一退庭,身穿灰色T恤的沙米纳登在被告栏内难忍泪水,并与妻子相拥。

民主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和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等,也出庭了解案件进展。

11月1日,地庭法官罗兹娜裁决,辩方在国安法第13(2)条文下,将关系到保释的宪法课题移交高庭定夺所提出的申请有理据。

地庭随后批准沙米纳登和另11男子,将关系到保释的宪法课题移交高庭的申请。

除了沙米纳登,其他人是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60岁)、德士司机巴拉慕鲁甘(37岁)、递送员德兰(38岁)、废铁回收业者卡莱慕基兰(28岁)、某机构总执行长詹德鲁(38岁)、技工阿里瓦英丹(27岁)、仓库管理员塔纳嘉拉治(26岁)、保安人员普慕甘(29岁)、国中教师孙德兰(52岁)、行动党党员苏烈斯(43岁),以及商人苏巴马廉(57岁)。

他们于10月29和31日,在不同的地庭被控与淡虎有关联的罪名。

林吉祥拥抱沙米纳登家属表达关切。

反应

 

国际

勾结外国势力案正式答辩 黎智英否认全部控罪

(香港2日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家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本月2日续审。

案件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黎及《苹果》公司代表正式答辩,他们否认全部控罪,控方正式宣读开案陈词。

案件由高院《港区国安法》(下称《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有香港执业资格的纽西兰御用大律师科利特代表。

案件正式进行答辩,控方先申请把其中一项针对黎智英个人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存档法庭,获法庭批准。

法庭书记遂读出另外3项控罪,黎于被告栏内逐一回应“不认罪”,即他否认另外与《苹果》及“揽炒(指‘玉石俱焚’)团队”两项相关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3家公司的法律代表亦否认控罪。

法庭早上亦处理有关“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罪日期范围的法律争议。法庭早前裁定,控方是在2021年12月14日即煽动罪的检控期限届满前10天已开始提出检控,并无逾时检控。

辩方其后提出,根据半年检控期限的规定,认为控方不可控告2021年6月14日前的罪行,不过被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驳回。

法官重申,法庭早前的裁决已清晰说明煽动罪的检控时限,辩方理应一次过提出争拗点,现时法庭不会再就辩方的新论点,重新处理检控时限的法律争议,或修改控罪内容。

现年76岁的被告黎智英与6名高层,及3家公司,同被控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及“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制裁、封锁香港特区或中国”。

黎另单独被控2项涉及勾结外国的罪行,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与陈梓华、马克·西蒙(Mark Simon)、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制裁封锁中国或香港特区。

黎智英否认“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罪”;余下一项控罪,控方今则留在法庭存档。其余3家被告公司也否认“串谋刊印煽动刊物及勾结外国”等相关控罪。

控方开案陈词指,黎智英为知名传媒大亨,持有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并成立《苹果》,亦是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时,黎智英与《苹果》高层,以及“重光团队”(简称SWHK)“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

控方将主要依靠5名证人的证言,当中包括《苹果》高层,并会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以助理解案情。而证人证词均指黎智英为本案3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安罪”的主脑。

而《苹果》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出版了161篇“煽动刊物”,其中有31篇是在2020年7月1日《国安法》生效后发布,当中内容包括要求美国制裁中港两地政府。

控方又指,自2019年6月起,黎智英多次接触海外人士,当中包括美国政要,与对方商讨实施针对中港的制裁,黎在会面中问到美国可为香港做什么,又提出要令港府知道做坏事的后果。

黎在2020年《国安法》实施后,开始与陈梓华、西蒙等人的串谋,包括游说美国、日本、纽西兰及各国去实施制裁。其中西蒙为黎的私人助理,直接实行黎的指示,亦作为黎的代表与海外人士见面,两人亦在WhatsApp平台开设群组,联络外国势力人士,包括美国前军官及“香港监察”创办人等。

今次案件预计审讯约80天,早上在法院大楼外继续有约数十名市民,排队等候入大楼听审,附近一带有警员驻守,又出动警犬巡逻。正被还押的黎智英,早上身穿深蓝色西装外套,在惩教员陪同下步入被告栏,他出庭时向家属及旁听人士挥手。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