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再败诉!
房政部无权准发展商迟交屋

(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作出标杆性的判决,宣判房屋监管单位无权批准发展商展延交屋,让发展商延迟完成房屋发展计划,而无需缴付逾期交屋赔偿金。

换句话说,发展商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建屋计划,若延迟交屋,则须承担逾期交屋的赔偿金。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文领导的五司裁决时说,根据1989年房屋发展商(控制与执照)第11(3)条规,即赋予房屋监管单位权力,取消及修改购屋者与发展商的买卖合约条款,这违反1966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

“通过修改合约条款,授予发展商延长交屋期,房屋监管单位已剥夺购屋者索取逾期交屋赔偿金的权利。”

她说,上述做法并没有为购屋者提供保障,反而是发展商违反国会的意愿。

“没有任何条例可以让房屋监督单位执行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权限。

联邦法院批准104名旧巴生路Sri Istana公寓购屋者入禀的4项上诉,并驳回房屋发展商BHL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的2项上诉。



高庭于2017年2月批准购屋者入禀司法检讨,撤销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时任部长批准BHL建筑有限公司延长12个月延长交屋,以完成其房屋项目的指令。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国阵前朝执政期间的前称。

在司法检讨中,购屋者要求撤销批准有关发展商将交屋期从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

该发展商无法如期交屋,而要求隶属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房屋监管单位延长其交屋期,但遭监管单位拒绝。之后,发展商向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提出上诉,并于2015年11月17日获准延长12个月交屋,导致购屋者无法索取逾期交屋赔偿金。

上诉庭于去年推翻高庭的判决,说明监管单位逾越法令的权限。

参与会审的其他法官包括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依德利斯哈伦及拿督纳利尼帕马纳登。

另一法官拿督阿里扎杜于5月聆审有关上诉,他今年已退休。

反应

 

财经新闻

淡马鲁2发展商开斋节聚餐

(淡马鲁24日讯)淡马鲁著名房屋发展商Jia Eu Development Sdn. Bhd. 和Unitegap Sdn. Bhd.今早11时起在公司办事处举行开斋节聚餐会,各族嘉宾云集,衣香鬓影,热闹非凡。

公司董事经理谢其发、董事蔡玉龙医生夫妇、黄德麒、公司经理谢清文、资深职员张心怡及众员工等,热情的款待踊跃参与的华社领袖、金融、建筑、各界商家以及友好。

谢其发指出,该公司多年来获得长足稳健的发展,主要是坚持提供高质量房屋及良好服务,以及获得广大民众的爱护和支持。

在场嘉宾包括淡属华团联合会副会长拿督周金镑夫妇、淡马鲁扶轮社主席韩延定医生夫妇以及本报代表谢勉登等。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