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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强:比市价便宜逾半
“我的霹雳”屋地售1万至3万

(怡保20日讯)霹州行政议员杨祖强表示,在“我的霹雳兴建房地计划” 中,每个单位的屋地售价介于1万至3万令吉,视地段而定。

“这些售价比起市价便宜超过50%,且该地段的屋地有各种设备,如道路、沟渠、排水管及电源连接等。”



他受拿督再诺(双溪万宜)询问有关州内还有很多年轻人因没能力购屋而只能租屋子,州政府会否提供地段以兴建房屋,让B40群体圆购屋梦时,如此回答。

年轻人获5% 配额

他说,州政府正通过霹雳房地产局(LPHP)策划“我的霹雳兴建房屋计划”或之前被称为重组村计划(RPT);该局会检视、协调、整合州内的房屋发展。

“政府还是延续前朝政府的政策,即通过霹雳房地产局(LPHP)所兴建的房屋,其中的5% 配额将由年轻人获得。”

他指出,目前州政府在发展2项亲民房屋计划,包括有325个房屋单位的督亚冷“年轻人房屋计划”,以及有304个房屋单位的丹绒马林“年轻人房屋转运计划”。



他说,州政府会控制私人发展商所发展的房屋,尤其是占地20亩的房屋计划,以及不足20亩但发展超过300个房屋单位的计划,以确保B40群体及M40群体负担得起有关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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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房屋计划出事 张玉刚:丹政府行政纰漏

(安顺17日讯)吉兰丹州逾半房屋计划出事,州政府被指罔顾州民权益。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政治秘书张玉刚引述该部副部长阿克马日前公布的数据,指丹州的86项房屋计划中,有44项出现各种缺陷,比例将近一半。

他说,这显示丹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出现严重纰漏,因此支持部长和副部长彻查此事,对付违例者,还购屋者一个公道。

张玉刚出席下霹雳县国庆月推介礼之后发表文告如是指出,他指出,虽然中央房屋局及1966年房屋发展法令(Housing Development Act)规定,所有房屋项目及其发展商都必须向地方政府及发展部申请执照,才能开展并公开销售房屋计划。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和无良发展商,通过法律漏洞和在地方官员的包庇之下,绕过中央房屋局和房屋发展法令的监管,导致地政部无法采取下一步行动,保障购屋者。

“举例而言,很多发展商在物业发展项目名称大作文章,把发展项目归类为商业发展(Commercial Development),就不需要申请房屋发展法令的执照,以此来规避房屋局的监管,导致项目出事之后,房屋局也爱莫能助。”

张玉刚表示,很多购买这类型商用产业的买家,由于无法享有房屋发展法令所提供的保障,一旦和发展商出现纠纷,就只能依据双方自行制定和签署的买卖合约,到民事法庭去争取本身的权益和保障。

把风险减到最低

“随着市场上商用产业越来越普及化,不能再单纯地区分为经商、住宿和办公空间,SoVo、SoFo、SoLo等新颖的多功能房产,也必须被列入房屋发展法令的管制,为房产买家提供全面的保障,把蒙受大笔损失和权益受损的风险减到最低。”

他说,也有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发展商,在官员的包庇和没有发展准证的情况之下,进行物业发展项目。

张玉刚表示,吉兰丹州86项房屋项目,竟有44项出现问题,出事比例超过50%,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也凸显州政府施政无能,长期监管不力,无法有效保障州子民权益。

他呼吁,在房屋发展法令还未全面改善之前,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必须扮演积极监督者的角色,谨慎监管地方上的发展项目,保障房产买家的基本权益,而买家和投资者也必须做好功课,降低遇到烂尾项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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