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法院标杆性裁决
纳吉若渎职可被起诉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今天作出标杆性裁决,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职期间为公职人员,若涉嫌渎职可被起诉。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指出,行动党宣传秘书兼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所提出的诉讼,含有可起诉的必要理据。



“诉讼是否成功,取决于证据,尤其是起诉人遭受的所谓损失。”

联邦法院也谕令此诉讼交回高庭审理;案件本月26日过堂。

联邦法院是在去年11月5 日批准潘俭伟,针对1MDB起诉纳吉的案件中,上诉挑战“首相非公职人员”的裁决。

首相属公职人员

娜丽妮在判决中指出,根据1956年政府诉讼法令第5 条文,公职人员可以被起诉,包括在此法令下被定议为公职人员的首相。



她说,联邦宪法及诠释法令将行政机关人员排除在外,并不适用于公职人员的渎职行为。潘俭伟在审讯中对纳吉的起诉提出证明,才能确认政府有替代责任。

潘俭伟是于2017年1 月16日起诉纳吉和政府,在处理1MDB基金上行为不当,要求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及惩罚赔偿,利息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他在入禀书中要求法庭宣判,纳吉及大马政府犯下公职人员渎职罪,同时宣判纳吉滥权以从一马公司捞取个人利益。

不过,吉隆坡高庭在10月13日撤销潘俭伟的案件,裁定纳吉虽身兼首相与财长职,但他并非是公职人员,因此案件不予审理。

潘俭伟随后提出上诉,但在去年4 月13日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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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查案官:叙述方式录供 有给机会纳吉解释

(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接受反贪会的调查时,有很多机会针对指控作出解释。

她说,反贪会以叙述方式向纳吉问话和录取他的口供。

诺艾达今日在高庭审理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中,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时,这么说。

纳吉被控挪用公司款项。

诺艾达说,反贪会录取纳吉的口供时,并没有提到特定的问题。不过当参照文件时,官员要纳吉充分解释,包括跟问题有关的行动和事件。

“我们发问及以叙述方式记录纳吉所说的,并且给了他详细解释的机会。

“我相信相当我们向纳吉出示这些文件时,有向他提出问题。”

旺阿兹万较早时指诺艾达只是出示文件但没有提到任何特别的刑事指控,不过诺艾达不同意律师的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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