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挑战多源流学校违宪
联邦法院驳回土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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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决驳回土著权威党副主席莫哈末凯鲁阿占,提出挑战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多源流学校,是否违反宪法的司法检讨申请。



负责承审的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在裁决时指出,在联邦宪法第74条款下阐明赋权国会制定涉及教育的法令,包括1996年教育法令第17及第28条文,赋权教育部长设立华淡学校。

“诉方凯鲁阿占援引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提出挑战的程序错误,他应从入禀高庭申请挑战宪法诉讼,非直接入禀联邦法院。”

他说,高庭也有权力聆审有关这宗提出宪法课题的申请。

阿查哈莫哈末也裁定败诉的凯鲁阿占无需支付堂费。

莫哈末凯鲁是于10月23日入禀法庭,申请挑战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多源流学校违宪,并将教育部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方,双方的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及三苏布哈山。



董教总、大马华文理事会和由多个印裔组织组成的印裔社群组织代表,他们今日是以法庭之友身分出庭听审。

董教总代表律师为黄觥发和古迪亚星;华理会和印裔社群组织代表律师为拿督巴斯迪安凡达刚。

行动党及马华早前也曾指出,若本案获法庭受理,将委派代表申请介入,介入行动包括通过干预者的申请来挑战违宪申请,或成为“法庭之友”为法庭提供协助等。

凯鲁阿占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说,他们将会探讨联邦法院的裁决后,会再向高庭提出类似入禀诉讼。

“我们的士气依旧高昂,法官在判词中指我们入禀程序错误,我们会到高庭提出申请。”

他说,即使国会有权立法,这不会阻止他们质疑该法令第17和28条文,不符合宪法152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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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同一屋檐下可团结?/罗汉洲

我曾在2月27日于本栏说,尽管打官司已无法动摇多源流学校,但政客可能利用团结的名义来挑衅多源流教育。

果然,巫青团长阿克马在肉骨茶课题碰了钉子后,为了转移针对他的视线,遂语出惊人说为了团结人民,应该实施单元教育,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读书。  

我们姑且不谈最高法院对多源流学校地位的判决,也不谈宪法,因为现在有很多人不留意报纸,不知道新闻报道,更不知各族先贤相互之间的承诺。

就先说单元教育吧,“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读书”,这是三四十年前的老调,阿克马可能提不出新点子,只好老调重弹。但由于马来人与华印人人口悬殊,分布不均,所以没有办法“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如彭亨、登嘉楼、吉兰丹及吉打的郊区,居民清一色是巫裔,那里的学校根本就不可能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

假如单一族群的学校是分裂人民团结的根源,那么郊区学校岂非尽都是分裂人民的源头了?城镇学校努力团结人民,郊区学校则“努力分裂人民”?

再说,“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读可团结人民”这理论正确吗?当然不正确。请看以下的事实。

国阵政府最先提出

这理论是国阵政府最先提出,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退休后,三番四次说多源流学校阻碍人民团结,因为不能“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读书”。但就是在马哈迪首次任相期间,他设立了许多只招收单一族群学生的寄宿中小学,又设立了只招收单一族群的工艺学院,随后再成立了单一族群的大学。

马哈迪不止一次地宣称,这些学院与大学绝不开放给其他种族。

由此可见,那些口口声声宣称“集各族学生于同一屋檐下读书可团结人民”的人,他们在打从心底里就不相信这理论。所以他们讲一套,做一套。如果阿克马确实相信这理论,那就请他先说服政府,开放这些由国阵政府设立的单一族群学府。

另一方面,华小是最受各族家长看好的学校,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教育部长法丽娜西迪及不少马来学者也都承认这点。

因此,如果必须实行单源流学校,就以华小为唯一源流学校,让华小负起团结人民的责任,反正华小可同时学习国文、华文及英文,且都是必修必考科,阿克马没有理由不赞成吧?否则他的单元学校论就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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