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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持气枪恐吓
警通缉多月人枪并获

哈尼夫(左二)在同僚陪同下,出示起获的气枪。
哈尼夫(左二)在同僚陪同下,出示起获的气枪。

(实兆远5日讯)退伍军人涉嫌以气枪恐吓友人,被警方追缉多个月,最终人枪并获被逮捕。

曼绒警区主任哈尼夫今日召开记会说,警方在2月27日接获事主投报,指被友人误会烧掉其甘蔗树,因此遭对方持气枪恐吓。



他说,现年47岁的嫌犯是一名退伍军人,由于嫌犯一直在逃逸,警方多番追缉才在昨晚将嫌犯逮捕归案。

“嫌犯目前为自雇人士,警方也起获一把R.STEVEN自动气枪,以及一个皮袋。”

他表示,根据初步调查,嫌犯3年前向一名印尼男子购买气枪,以守护农作物,但却没有合法执照。

嫌犯在刑事法典506 (以式器刑事恐吓)条文下,被扣留3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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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职员私藏武器 判监10年6鞭笞

(峇株巴辖20日讯)大学职员从香港网购武器收藏,遭警方上门搜查出多件危险武器,今午他在峇株巴辖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10年监禁及鞭笞6下。

48岁的沙隆共面对4项控状,首项控状指他在2020年2月27日凌晨4时,在峇株巴辖甘榜四加亭的住处非法拥有两枚手榴弹、10个塑性炸药及6个电雷管,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非法拥有两把巴冷刀,抵触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私藏32颗“9毫米”子弹及4颗“5.56毫米”子弹,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

最后一项控状则指被告非法拥有4把莱福软气枪及2把软气短枪,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

被告今午在峇株巴辖地庭对全数4项控状俯首认罪,遭法官阿兹曼依序判处10年监禁(加鞭笞6下)、5年监禁、4年监禁及4年监禁,所有刑罚同时执行,并从被捕日算起。

本案主控官布斯巴副检察司说,被告在未申请枪械执照下私藏危险武器,所有武器经警方测试皆可正常操作,若被滥用,不但可造成人命伤亡,还会威胁公众利益,应施以适当刑罚。

“被告落网前在大学任职,却犯下私藏武器的严重罪行,属于不良示范,应受严惩。”

被告在被扣留期间健康欠佳,案件拖延两年悬而未决,连代表律师也退出案件,因此临时寻求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援助,获陈松元律师代为求情减刑,案件终告一段落。

陈松元代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与在家卖糕点的62岁妻子育有7名子女,18岁的幼子仍在念大学,被告76岁老父也尚健在。

他说,被告在2020年10月在马六甲监狱因细菌感染,导致左脚膝盖以下部分被锯断,去年确诊冠病后,今年初又因大肠细菌感染留医,因此希望法官减刑,给被告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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