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2人被控涉“泰虎”】
兰加巴:警总长应查被虐投诉

兰加巴:阿都哈密应该调查扣留者的指控。

(吉隆坡3日讯)民主行动党法律组主任兼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兰加巴认为,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昨日否认两名涉嫌“泰米尔之虎”案的被告被指在扣留期间遭虐待的言论,乃言之过早及不成熟,警方应该进一步作出调查。

兰加巴今日发文告说,上述扣留者于11月1日被控上庭,而阿都哈密只有涉及警员的片面之词,在第二天就作出这样的宣布。



他认为,相关被扣留者不太可能被盘查,因为他们被提控上庭与阿都哈密昨日的相关谈话,相隔时间太短。

“我促请阿都哈密对此作出解释。若没有,就不能说对这案件的调查已完成。”

他指阿都哈密应该适当调查被扣留者的指控,就像他在两名尼泊尔保安人员的案件中所承诺般,两人据称是因涉嫌森美兰芙蓉附近一个住宅区的爆窃案,遭警察暴打。据悉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廉正与标准执行局(JIPS)正调查此事。

兰加巴说,他不清楚因涉嫌“泰米尔之虎”组织而被扣留者,是否享有与上述尼泊尔保安人员相同的特权。

内长:指控毫无根据



根据早前报道,在12名被指与“泰米尔之虎”组织有关的扣留者中,有5名声称被虐待。

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昨日严正否认此事,并表明他已向阿都哈密和涉及官员查询此事,发现上述指控不实。

阿都哈密则说,他已接获其下属的解释,更指有关指控是毫无根据及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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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前首席法官:10年前点出问题 丹回刑法不止16条文违宪

(吉隆坡15日讯)随着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典(I)16项条文无效一事引起议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丹州刑事法典的违宪条文不止16项条文。

他昨日在个人网站撰文说,他无意说明是哪些条文,并希望读者“阅读及思考”。

“这也是我刚出版的新书书名。”

阿都哈密说,他早在10年前就曾撰文,阐明回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项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反对票仅质疑资格

他指出,若丹州出生的律师聂依琳检视他在10年前撰写的文字和言论,事实上还有很多条文可受挑战。

此外,他也说,尽管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做出有关裁决,但这一票也仅是裁定聂依琳不具备法律资格作出相关挑战。

“或许有人会说,至少有一名法官,即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站在他们那边,但我们必须明白,相关裁决仅攸关法律资格,而非课题本身。

“就算他的裁决是正确,也仅是宣判聂依琳不具备资格展开这宗诉讼。”

他说,尽管如此,其他人在往后仍可以就同样的条文,作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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