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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防继承人“看到摸不到”
立遗嘱莫忘数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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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社交时代、网购时代、电子钱包时代……科技的发达,让我们有越来越多的网络账号。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的遗嘱其实也应该纳入这些数字资产吗?

试想想,你去世后孩子想要用你的社交媒体获取一家人曾经温馨的照片,却发现你做了隐私设置而无法取得,孩子也不知道你的账号密码,无法登入。你的电子钱包内还有余款,但你的伴侣却因为不知道账号密码,而无从提出那笔钱。

可能你会说,点击“找回密码”就能啊!请问,你的家人会不会连你电子邮箱的账号和密码都不知道呢?

别小看这些数字资产,以为是不值钱的东西。

曾经有虚拟货币交易所因为创办人去世后而没人能启动设置,投资者因而无法取得回酬;也有人为了拿回离世家人Paypal账户的余款,而必须花时间金钱,通过法律途径才能取得。



既然是有价值的资产,就必须写进你的遗嘱内!

**完整报道:防继承人“看到摸不到” 立遗嘱莫忘数字资产**

独家报道:谢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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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妈妈留12笔土地 他做错1件事无法继承

(台北7日讯)遗产分配细节多,若无特别立遗嘱,一般多半会用应继分方式进行分配,但法律上也有特留分,避免往生者预立遗嘱时特别偏爱某位继承人,保障拿到遗产的最低比例。

事实上,许多法院判决也显示,有些人因为生前没有尽孝,甚至对长辈出言不逊,最后连特留分都拿不到。

一位韩姓男子上有6名兄姐,排行家中老么,但他染有恶习、生活挥霍是家族中头痛人物,曾多次对母亲口出恶言,甚至呛声“赶快去死一死”让母亲情绪崩溃,多次对其他子孙表示,“绝不让他继承财产。”

母亲过世后,其他6名兄姐共同提出“确认继承权不存在”之诉,多位子孙出庭作证,且韩男多次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母亲留下的12笔土地韩男一毛都拿不到,不得继承遗产。

当时法官提到,依民法规定,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者,即丧失其继承权。另一起类似案件则是,一位住在台北市的陈姓妇人在养母过世后,对养父不闻不问,等到养父过世后却跳出来争产,法院认定陈女没有尽孝,判她败诉。

除了不孝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之外,民法第1145条规定,针对多项情形进行规范,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或湮灭被继承人关于继承之遗嘱者;以诈欺或胁迫使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使其撤回或变更之者;以及故意致被继承人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等状况。

新闻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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