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槟宗教司:捐献来自同胞
回教徒应优先获天课

(槟城1日讯)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说,由于天课(回教捐献)完全来自回教徒,在分发天课时, 应优先考虑回教徒。

他是在回应拿督斯里安华的建议时说:“贫困的非回教徒可以从其他政府资源中获得援助,例如福利部。”



他说,只有当有关善款超过回教徒接受者所需数量时,才应该将分发给非回教徒。

“根据《古兰经》,天课可以扩展到非回教徒,目的是使他们支持回教,鼓励他们帮助回教徒应对回教的敌人,或者促使他们同情回教徒。”

旺沙林说,天课资金的目的是利用富裕的回教徒同胞的捐款,协助回教徒穷人。

最近举行的有关天课的国际会议上,波德申国会议员安华呼吁改革天课机构。

安华还引用著名的回教法学家尤素夫卡拉达维的意见,建议向非回教徒分发天课。



他说,回教鼓励在一个多元种族社会中,向非回教徒分发天课,但条件是不应以回教徒穷人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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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挑战恢复回教徒身分 联邦法院5月3线上宣判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5月3日,对一名37岁女子上诉寻求推翻上诉庭恢复其回教徒身分的决定,作出最终裁决。

该女子的律师苏仁德拉受询时告诉马新社,他接获法庭来信通知上述下判日期。

据马新社所见,该信函通知,法庭将通过Zoom视讯应用程式在线上宣判。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峇卡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于今年2月19日听取代表该女子的律师、雪兰莪回教宗教理事会(MAIS),以及代表雪州政府的雪州法律顾问的陈词后,宣布保留裁决。

该女子对上诉庭于2023年1月13日以2比1多数票,作出恢复她回教徒身分的决定,提出上诉。 

这名女子说,她于1991年被母亲单方面改教至回教时,还是个孩子。

她说,她的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嫁给一名回教徒男子,尽管她已皈依回教,但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与生俱来的兴都教。

2013年12月12日,该女子向吉隆坡回教高庭入禀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回教徒,但2017年7月20日,回教高庭驳回其诉讼,回教上诉庭也于2017年8月1日驳回其上诉申请。

随后,她向民事高庭提出诉讼,要求宣布本身不是回教徒,并将MAIS和雪州政府为答辩人。

2021年12月21日,莎阿南高庭批准该女子的诉讼,并宣判她不是回教徒,但在MAIS和雪兰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

去年5月23日,该女子获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就6道法律问题提出上诉,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16日首次审理其上诉,接着定于今年2月19日继续聆审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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