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疑醉驾撞死槟市厅职员
中国女子不认罪下月过堂

刘莎莎周二被控上庭时不认罪。

(槟城29日讯)“中国籍女子疑醉驾撞死槟岛市政厅职员案”,被告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不认罪,案展11月8日过堂。

被告刘莎莎(译名,24岁)被控于本月25日清晨6时25分在柑仔园路,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一辆轿车,导致无法控制该轿车而致死58岁的莫海汀甘尼,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3年至10年,以及罚款8000令吉至2万令吉。

在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下,刘莎莎表示明白控状,但不认罪。

主控官娜比拉胡答副检察司说,刘莎莎的护照将交给移民局查证合法性。

推事罗丝妮将此案展至11月8日过堂。

车主认罪罚款1500元



另一方面,车主林年祥(译名,23岁)则被控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允许刘莎莎在未持有国际驾照的情况下驾驶其车,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300令吉至2000令吉。

他俯首认罪,并指身为厨师的他月薪只2800令吉,因此要求减少罚款。

推事罗丝妮过后宣判林年祥罚款15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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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涉嫌酒驾撞死2教师 工程师被控不认罪

(北海17日讯)司机涉嫌酒驾失控撞毙两名教师案,一名华裔工程师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张裕良(译音,47岁)要求法庭展开审讯后,推事茜蒂苏莱卡允许他由一人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并定案件在3 月7 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去年12月16日凌晨2 时30分在威北柏马当路驾驶时,因酒精超标撞死莫哈末法克鲁(31岁)及莫哈末哈山(32岁),因而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 )(b )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或不超过15年的监禁,或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

早前,副检察司努拉米拉要求法庭让被告由1人以1万令吉保外,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周安东尼(译音)向法庭要求减低保释金时说,被告是一名维修工程师,月入7000令吉,已离婚需要抚养3名还在求学的孩子,同时需人照顾年迈父母。

据早前报道,事发当时,被告驾驶的宝马轿车疑似失控,撞上对面反方向的迈威轿车,导致迈威轿车中的两人丧命。

警方对宝马司机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超标,表示其在案发当时处于酒后驾驶的状态。

槟城消拯局当天凌晨2时41分接获投报后,立即派员前往案发现场施救。

消拯人员抵达时,迈威轿车的司机和乘客仍受困车内,而宝马轿车司机则已经自行脱困,并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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