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更有效处理固体废料
登4地垃圾厂科技化

祖莱达聆听负责人讲解瓜登城市中心计划。

(瓜拉登嘉楼28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将在全国实施更有系统及有效的固体废料处理制度,而作为初步措施,政府将在登嘉楼4个地点兴建几座应用新科技的垃圾处理厂。

该部部长祖莱达说,有关地点包括双溪依干(处理瓜登及士兆固体废料)、武吉真马浪(甘马挽及龙运)、德达峇都(马江及乌鲁登嘉楼)及彭加兰哥令(勿述)。



她今天巡视武吉勿刹新市镇的瓜登城市中心计划地段后说,该部的工作重点,是为各州提供更完善及有系统的垃圾管理制度,不论有关州属的垃圾量大小。

她说,较为先进的州属,垃圾量固然较多,但垃圾管理才是中心问题。

提及瓜登城市中心的综合运输站,祖莱达指中央政府支持登州兴建有关设施,惟登州须向经济事务部呈报计划细节,以取得该部核准。

她说,这计划耗资1亿5600万令吉,将在第12大马发展计划下推行,估计3年内完成。

询及当地原有的巴士车站,她指政府将保留有关建筑物,并提升其设施,供更多小商家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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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法倒废料 2人罚款1不认罪

(新山27日讯)包括一名公司业者在内的3名男子因涉嫌非法倾倒建筑废料,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其中两名被告俯首认罪后各别被判罚款3万令吉和1万5000令吉,另一人则不认罪。

3名男被告是45岁的陈福来、30岁的谢辉山(公司业者),以及47岁的王伟兴。(人名译音)

控状指出,陈福来于去年6月20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未经许可下,堆放建筑固体废料在笨珍崩山副县的巴力回教堂土地;谢辉山则于去年8月15日下午约1时25分,在同个地点的附近路段,犯下同样的行为。

王伟兴也被控于去年7月4日上午约11时,在笨珍仄然峇株副县的政府保留地犯下同样的行为。

3人皆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可在同个法令第71(8)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陈福来及谢辉山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王伟兴则表示不认罪。

基于是重犯,陈福来遭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判处罚款3万令吉,而首次违规的谢辉山则被罚款1万5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为诺依法扎丽拉副检察司;3名被告皆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仄旺再迪择定,王伟兴的案件于5月6日过堂,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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