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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乱局】台要求派员押解陈同佳
港府:跨境执法不能接受

台湾陆委会星期二深夜举行记者会,呼吁香港政府回应政府派员押解陈同佳。(中央社)

(台北23日讯)一直坚持在台港达成司法互助协议前,禁止陈同佳入境自首的台湾执政民进党,突转变态度发函香港政府,提议派人赴港带回嫌犯。

不过,香港政府表示,台湾无权派员到港押解嫌犯。



据报道,引爆香港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暴的台湾杀人案,嫌犯陈同佳今日洗黑钱罪刑满出狱,他早前去信特首林郑月娥,称愿往台湾自首,台湾、香港早前就司法管辖权问题僵持良久。

台湾陆委会昨突致函香港政府,冀香港政府协助台湾赴港人员确认嫌犯身分及带回台湾。

台湾总统蔡英文随后发话,表示陆委会函件指明是今天派检警到港押解嫌犯。蔡英文表示,对陈同佳案从来没有放弃司法管辖权。

台湾此举引起“跨境执法”疑虑。

据悉,香港政府昨日紧急开会改变应对方法,原则之一是要令台湾知悉不可入境香港执法。政府发言人今凌晨发声明表示,台湾的要求“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陆委会昨晚召开记者会,称已透过台港既有管道致函港方,包括称嫌犯涉重罪,为免有逃亡之虞,冀香港协助台湾赴港人员确认嫌犯身分及带回台湾;又称希望香港提供陈同佳香港的认罪书、庭讯口供等资讯予台湾赴港人员带回。

陆委会称,去信香港政府已逾7小时,未获具体回应,再度呼吁香港政府负责任积极回应台湾请求,“司法不能有空窗期”。

出狱后是自由人

香港政府今日凌晨零时25分回应称,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有关建议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香港政府表示,陈同佳出狱后是自由人,香港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

声明称陈同佳是台湾通缉犯,台方若愿意处理他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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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2028年上市 香港一夜总会招揽投资者

(香港25日讯)香港坊间流传出一张尖沙咀新大富豪夜总会的投资方案计划书,透露该夜总会预期今年10月开业之后,最快在2028年上市。

计划书透露,公司估值2亿港元(约1.22亿令吉),大股东愿意释放50%股权,接受1亿港元(约6109万令吉)投资。

计划书还预计,新大富豪夜总会今年10月开业后哦,今年即可取得76万港元盈利;明年盈利达4000万;2026年更可以收获1亿港元盈利。

计划书还透露,公司打算每半年派息一次,派息率为净利的30%。

为了吸引投资者,新大富豪夜总会还计划给予投资1500万港元可委派一名董事的权力;而对于海外投资者,投资1500万港元,公司还会协助办理1人申办香港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新大富豪占地逾5万方尺,提供56间厢房,设计融合风水五行,另有舞池区、水吧区、迪斯科舞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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