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疑涉泰米尔之虎被捕】“扣留者获良好照顾”
警总长促家属耐心等待

(吉隆坡23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促请涉嫌“泰米尔之虎”活动而遭警方援引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人士的家属,耐心等待警方完成调查工作。

他说,在屠妖节即将降临之际,他对被扣留人士的的家庭深表同情,但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和安全,警方必须采取行动。 



“家属们请放心,被扣留者都得到良好的照顾,警方允许在他们法律范围内的任何权利,让家人探访他们。

“警方仍然需要调查这12名被扣留的人士,包括两名分别来自马六甲和森美兰州的州议员,他们是在上述法令下被扣留。”

他说,警方调查小组正在加快完成调查工作,以便提交报告予总检察长,以决定是否将案件带上法庭。

阿都哈密昨日在警察培训中心举行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运动颁奖典礼后,向媒体这么说。

被扣留的马六甲州行政议员沙米纳登、马六甲绿色工艺机构总执行长詹德鲁及市议员苏烈斯3人的妻子,从前天开始已连续两晚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外请愿,要求释放她们的丈夫。



昨晚,民主行动党甲州主席兼州行政议员郑国球、苏烈斯夫人、沙米纳登夫人及占德鲁夫人,于10时30分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外,手持大字报及点燃蜡烛请愿,希望警方早日放人,好让家人赶在本周日屠妖节能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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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席法官:10年前点出问题 丹回刑法不止16条文违宪

(吉隆坡15日讯)随着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典(I)16项条文无效一事引起议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丹州刑事法典的违宪条文不止16项条文。

他昨日在个人网站撰文说,他无意说明是哪些条文,并希望读者“阅读及思考”。

“这也是我刚出版的新书书名。”

阿都哈密说,他早在10年前就曾撰文,阐明回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项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反对票仅质疑资格

他指出,若丹州出生的律师聂依琳检视他在10年前撰写的文字和言论,事实上还有很多条文可受挑战。

此外,他也说,尽管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做出有关裁决,但这一票也仅是裁定聂依琳不具备法律资格作出相关挑战。

“或许有人会说,至少有一名法官,即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站在他们那边,但我们必须明白,相关裁决仅攸关法律资格,而非课题本身。

“就算他的裁决是正确,也仅是宣判聂依琳不具备资格展开这宗诉讼。”

他说,尽管如此,其他人在往后仍可以就同样的条文,作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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