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陆委会批港借陈同佳案
图将台湾纳入“一中”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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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21日讯)台湾陆委会回应港府20日就陈同佳案所发的声明。



陆委会以6点回应,包括批评港府欲突显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国地区犯罪,港府没有任何管辖权,须送回中国审理,“企图将台湾纳入所谓‘一个中国’政治框架下”。

陆委会回应包括:

1. 港府宣称陈同佳“自愿自首”,但从宣布的时间点,宣称劝服陈投案的相关人士及其背景,与种种不合常理的情节,乃至港府和中国媒体等一致的说词和操作,可轻易看出这是有背后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无怪乎有很多媒体及人士怀疑陈同佳是“被自首”,港府声明完全无法释疑。

2. 台方早已一再说明,针对杀人案双方应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机制,方能根本解决问题。但港方根本就不回应多次司法请求,更于去年11月拒绝法务部等机关共同参与沟通。

3. 据港方表示,如台方在处理陈同佳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请求,港方会积极依法配合,却又称没有法律与台方进行刑事司法协作。台方拟请教港府,“依据此一自相矛盾的说法,港方如何提供协助?或又只是再一次卸责的托词?”



4. 杀人案的被告与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若是负责任政府,理应尽全力伸张公义,以抚慰受害家属。港府不思解决之途,漠视台方司法请求在先,借机推动遭各方反对的《逃犯条例》在后;现竟意图规避自身应有的司法管辖权,其轻视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惊愕。

5. 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根本处心积虑突显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国地区犯罪,港府没有任何管辖权,所以必须送回中国审理;同时港府也用相同逻辑,企图将台湾纳入所谓“一个中国”政治框架下,强调陈同佳案只有台湾才有管辖权,因为把台湾视为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间不能进行司法互助协商。

6. 陆委会重申,针对杀人案只要港府提出请求,台方会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积极迅速提供相关证据,配合后续追诉,也希望港府迅速务实面对台方的请求,共同实现司法正义,还被害人公道。

港府昨晚发声明称,对于有指陈同佳“被自首”甚至涉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实。律政司已充分及全面考虑警方的调查及全部证据,无足够证据控告他企图谋杀或“蓄意计划杀人罪”。对于调查不足、漠视追诉其杀人罪行、香港有司法管辖权而不应用等指控,政府表示深切遗憾。

新闻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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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宣传九二共识 遗憾未公开捍卫台湾

(北京11日讯)台湾前总统马英九10日再度会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陆委会晚间表示,中方藉由“习马二会”大肆宣传“九二共识”、“反台独”等主张,片面设定两岸政治框架,台湾民意早已坚定拒绝。 

 马英九10日下午于北京人民大会堂会晤习近平。大陆委员会(陆委会)晚间发布新闻稿表述政府立场。

陆委会表示,马英九以私人身分赴中国大陆从事相关交流活动,政府向来主张两岸间应秉持对等尊严,不设置任何政治前提,进行健康有序交流,如此才能真正累积善意,促进两岸间相互理解。

陆委会提到,台湾为民主自由与多元开放社会,包容各种不同意见与立场,维持台海和平稳定现状及“四个坚持”始终是台湾人民最大公约数。

陆委会强调,两岸差异不在于语言或文化,而是政治体制与生活方式,“马英九未能在与习近平会晤时,公开传达台湾人民对捍卫‘中华民国’主权及民主自由体制的坚持,有违台湾社会的期待,对此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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