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拉大一旦变质 认清民族罪人/林元情

财政部长林冠英回应拉曼大学学院在2020年的财政预算案中,从去年的550万减少至今年的100万的发展拨款时说“只要马华愿意放弃拉曼大学学院(下称拉大)的控制权,政府将在今年和明年分别发放3000万令吉给该校”。

而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日前在国会答复魏家祥博士的提问时说“教育部在2019年的财政预算案时有为拉大申请3000万的拨款”。



从这两位部长的谈话中,让人可以清楚的看清有人是如何“砍杀”一间为华社中下层几十万清寒优秀学子、提供受高等教育机会、为国家社会栽培了数十万青年专才的私立大专院校!

虽然,林冠英多次强调政治与教育必须分开,政党也不应该控制大专院校,但是,他的做法却恰恰在自打嘴巴,事实上,假如不是马华创办了拉曼学院(后来升级为大学学院),民主行动党的党领袖包括郭素沁和曹观友以及其他等等,不知道要去哪一所大专深造。

这是不是证明了,马华并没有将该党的斗争路线与思想,强加在它所创办的拉大及列为拉大学子的必修科?

而几十年来,拉大为行动党栽培了这么多的领袖党员和支持者,行动党不对拉大感恩也就罢了,林冠英反而步步紧逼,向拉大开刀,非逼马华放手不可。

难道说,当了政府的行动党,已经不需要从拉大出来的精英成为该党的党员和成为该党的支持者了吗?



而从拉大毕业出来在行动党内担任高职的党领袖,看到母校面对不理性的打压,竟然也可以装聋作哑默不作声?

马华从没干涉拉大行政

更重要的一点是,拉大虽然是由马华所创办及管理了半个世纪,但是,马华却从来没有干涉拉大的行政工作,这可从5·09大选时,几十万拉大的毕业生,究竟有多少个将手中一票投给国阵,尤其是马华的候选人已足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假如自称为马来西亚人的林财长,能身体力行做到他所说的政治归政治、教育归教育,每年不中断的类似大手笔拨款给玛拉一样同等对待拉大,让拉大行政管理层把拉大办得更出色、让拉大的软硬体设备获得更适应与随着时代的需求而提升,那么,相信拉大的师生和华人社会,会把林财长当神拜!

而林财长大概忙到没时间去思考,人民对希盟的支持率从5·09的85%跌至现在的35%,是不是跟林财长要致拉大以死地,多多少少会有一点点关系?

另一方面,过去曾经被喻为行动党超人,也是当前马中商务理事会总执行长的丘光耀博士更建议“马华让拉大转型为政府大学,那他将要求林冠英公开保证,今后将以对待玛拉的标准拨款给拉大”。

谁能保证招生准则不变

这样的谈话根本就是口无遮拦,不知所谓,甚至是要把拉大送入虎口,因为,有谁能保证日后拉大还能保持创办以来的办学方针与行政管理和招生准则不变?

一路来,令华社与华裔优秀生大吐苦水与高度不满的政府大学行政管理与招生制度以及在刚过去的4所政府大学所主办的马来人尊严大会,马大校长在会上所发表的极端言论,以丘博士过去大义凛然的作风,不是已经出口成“章”了吗?

尤有进者,当年政府收编独中改制为国中(现在称为华中),所给予的一切保证,现在怎样了?

还有,国内数以百计的全津华小,是否享有如国小一样的福利?大家心知肚明!

所谓前车可鉴,假如马华公会为了得到那区区帮补拉大一年开销的3、5000万,就拱手让出拉大的管理权,甚至将拉大转型为政府大学,那马华的衮衮诸公将成为民族罪人,还有何面目去面对江东父老?

同样的,强力打压拉大的林财长的做法更不是智者所为,而建议拉大转型为政府大学的丘博士更是幼稚天真,一个不小心必将沦为千古罪人,期望这些在其他拥有至高权力的人还在搞什么尊严大会来维护他们族群利益时,还自诩为马来西亚人而沾沾自喜的领袖们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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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猫王”招祸 签不签都死/林元情

8月24日,是劳勿超过万亩猫山王榴梿小园主面对生死关头,进退两难的“大日子”!因为这一天,彭亨州政府将在所谓的劳勿“非法”猫山王种植地入口处设立哨站,禁止没有准证的榴梿园主进入他们的榴梿园。

有关“非法”榴梿园已被彭亨州政府批给某个大财团,园主必须和有关大财团签定一纸被园主指为“卖身契”的合约,方可进入他们的榴梿园。

虽然当地已有111名农民成立“抢救猫山王联盟”,并于21日下午入禀高庭申请庭令,阻止政府在8·24禁止农民进入榴梿园,但结果如何,还得等高庭裁决。

根据事态发展,农民不和财团签约是有原因的。

合约条款奴役百姓

(1)几十年来,有关农民不间断地向州政府和土地局申请合法化种植地,但都不获批准。

既然政府现在可将有关土地批给大财团收租,那为何不把有关土地批给农民,由政府直接向农民收取地税或租金,那就不会引起农民反弹嘛!

(2)在有关财团所公布的合约中,清楚列明几项不是现代人所能想出来的合约条款,包括签约者必须每年缴付每亩6000令吉地税(园主说州政府只向榴梿种植地收取每亩50令吉地税)、园主须保证每年向有关财团上缴2000公斤榴梿(农产品并非制造品,要生产多少就有多少,谁可保证农作物每年每季都保持同样产量)、有关财团将以每公斤30令吉向园主收购猫山王(园主说目前市价每公斤45令吉)、园主不能自由买卖园里生产的榴梿(我国不是实行自由买卖的市场经济吗?)、不能囤积园里的果实、包括禁止拿回家给亲友享用(我种的农产品不能拿回家和亲友共享,这还有天理吗?)、要进入自己的园地也要申请通行证(我国何时订下这条法律条文?)、在园主年老体衰时,须放弃有关园地,还必须面对赔偿风险(我连做与不做的人权都没有吗?)……

这样的合约条款谁敢、谁愿意签?在今天这个讲人权,讲法律的新时代,竟有这种封建奴隶时代的合约条款来奴役平民百姓,请问置国家法律于何境地?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有关榴梿园地已存在了几十年,有关园主也从不间断地向州政府和土地局申请将园地合法化,却都被拒绝。

虽然如此,耕农们还是锲而不舍悉心栽种榴梿,将原本藉藉无名的猫山王改良至举世闻名,众人所爱的名种榴梿,更想出各种创意点子,将劳勿猫山王榴梿芭发展成生态旅游区,吸引国内外游客慕名品尝本地水果。

事实上,彭亨州政府原本可以从农民多年的努力与心血中取得共存共荣的灵感,将这种概念推广到彭亨州广袤的土地上,在互惠互利的施政方针下,大事发展彭亨州的农业与生态旅游业,缔造安居乐业的环境,提升各族收入,并从中赚取不菲的外汇与旅游税收,这不正是国家、政府、人民和政治领袖所期望的吗?

盼彭政府当解铃人

然而,令人失望与愤愤不平的是,彭亨州政府却反其道而行,在未和农民商讨下,就一纸公文将农民多年的心血,双手奉给一个对猫山王榴梿种植、生产、管理各方面都不曾付出过、不曾参与过、毫无关系的大财团,岂能令人信服?

令园主陷入两难的是,在如此高压与强制的手段下,要和大财团签约,那将如同被奴役,要不签的话,多年的心血将付诸东流!

这正是“签也死,不签也死”,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前,无论是站在人道立场、农民利益或国家农业前景,或粮食供应链的大前提,彭州政府都有责任召开榴榴园主和财团的联席会议,商讨双赢政策来解决有关问题(包括金马仑菜园和武吉丁宜姜农问题一并解决),否则,大马的农业将被这些剥削农民生存条件的不公平政策玩死,粮食供应链也将面对无可挽救的人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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