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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身分证居留22年
印尼籍男子判监10个月

被告(右)持假身分证逗留大马长达22年,最终被捕。

(怡保14日讯)22年前以300令吉在吉隆坡“买”下假身分证,并多次偷渡来回印尼和大马的印尼籍男子最终难逃法网,遭移民厅取缔时揭发使用伪造身分证,被判监禁10个月。

被告胡申奥士曼(53岁)今日被国民登记局官员押到怡保推事庭面控,被告承认罪状,求情时向推事乌莎露兰表示,希望被判监禁。



控状指对方10月9日凌晨约1时零8分,在怡保富士园一间店铺内遭移民厅执法人员取缔时,出示一张身分证,执法人员将被告带返办事处,并在检查后确定该身分证在国民登记局系统内没有记录。

被告触犯1990年(2007修正)国民登记法令年国民登記法令第25(1)(e)条文,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国民登记局主控官阿末菲道斯指出,被告在完成10个月服刑后,将被遣返印尼。

被告自1983年使用护照进入我国后,多次偷渡来回印尼和大马,最后一次非法入境大马是2个月前,从印尼峇淡偷渡来马。

被告的印尼籍妻子也在同一个取缔行动中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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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长警告涉假身分证者 “SOSMA对付伪造集团”

(布城20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说,当在1959/63年移民法令之下购买或拥有假身分证的相关罪行被纳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之后,犯下这些罪行的移民可在SOSMA下被对付。

“此措施将在近日内落实,无需修正法令或寻求国会通过。SOSMA第一表赋权予内政部长,我们将探讨把在移民法令下的罪行纳入SOSMA。”

他指出,目前购买或有假身分证的移民,只在移民法令下被捕及被遣送回原籍国。

韩沙再努丁今天巡访国民登记局后召开记者会说,今年截至7月17日,国民登记局在全国展开37项行动中,逮捕35名有假身分证的移民。

韩沙再努丁强调,涉及伪造身分证集团的大马人,也将在SOSMA之下被对付。

提到伪造身分证集团一事,韩沙再努丁指当局将根据最新逮捕的12人展开调查行动。

“内政部也正在与数家开发数字身分证的公司讨论,以减少未来发生伪造身分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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