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责怪随意大小解水烫鞭打
狠父被控致伤10岁女

纳鲁阿斯曼(中)由警员带上法庭。

(马六甲3日讯)10岁女儿在家随意大小解,愤怒的父亲用沸水烫她和用腰带鞭打,今日在刑事法典条文下被检控。

控状指41岁的被告纳鲁阿斯曼,今年9月21日午夜12时30分,在马六甲亚罗牙也的牙力屋内,用腰带致伤10岁的长女左眉,触犯刑事法典第324使用武器致伤条文。



在此条文下裁定罪名成立,即可监禁至20年或罚款,或鞭打或其中两者。

被告在甲州爱极乐地庭法官阿末沙查里面前认罪。他求情说,他必须照顾与前妻的两名孩子,包括受害人,也要照顾正在坐月子的第3任妻子和刚出世一个月大的婴儿,要求法庭只罚款。

罗海查副检察司说,受害人是被告的亲生女儿,希望法庭严判。

法官考量案情后,基于需要等待受害人的医药报告,以及视伤势轻重来判决,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并把案件延后至11月5日裁决。法官也谕令被告保释期间,把两名孩子暂时交由社会福利局照顾。

案情显示,马六甲医院一名医生9月27日下午12时30分为女童看诊病时,发现女童左眉头有伤痕,相信是被人虐打而报警。



被告事发后被警方拘捕,警员随后在他的家里带走一条腰带。被告也承认用腰带致伤长女,并用沸水烫伤她。

反应

 

要闻

被控以折叠椅打伤中国女子 电召车司机获准以1.5万保外

(关丹27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因涉嫌使用折叠椅打伤一名中国女子,于今日被控上地庭,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32岁的莫哈末希迪被控使用折叠椅进行攻击,蓄意导致上述女子的右手手指受重伤。

他被指于2023年12月16日傍晚约6时20分,在士基劳路(Jalan Sekilau)一间酒店大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律师拿督扎哈曼要求让莫哈末希迪保外,因为其当事人没有严重的案底,并且是一名残疾人士,他的头部也曾在2016年的一宗意外中受伤。

较早前,主控官鲁曼哈金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被告的案件属于严重罪行,而他可能在日后对其他乘客犯下同样的罪行。

“不过,若法庭行使酌情权,控方建议将保金定为1万5000令吉,附加条件是禁止被告骚扰受害人和控方证人,以及每月赴邻近的警局报到,并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

法官拿督阿末赞马尼随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以及批准上述附加条件,并择定于明年2月5日提交文件。

根据报道,22岁的受害人报案时指出,一名电召车司机使用折叠椅殴打她数次,导致其手指、手部和脸部受伤。事发时,她与一名女性友人乘搭电召车由一处旅游景点返回酒店。

这名司机随后于12月29日赴关丹警区总部助查,并当场被捕。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