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邹寿汉:没说明可复职
“陈大锦勿妄自诠释”

邹寿汉:不容董总存在不合法属会和代表。

(吉隆坡28日讯)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说,社团注册局总监的公函只是说明陈大锦等可以个人身分担任原“柔董教联”以外其它社团的任何职位,并没有明确说明他们可以恢复董总各职。

“在此劝请陈大锦等人和董总中央委员会诸公不要妄自诠释。”



邹寿汉针对告假的董总主席陈大锦“复任董总主席职”一事发表文告说,他希望董总中央委员会慎思,绝不容董总存在不合法属会和代表。

他吁请董总中央委员会,严正看待原“柔董教联”被吊销注册及其影响的事态。

“董总中央委员会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删除原‘柔董教联’属会籍,并将其代表陈大锦、林青赋、陈锦洲从中央常委和中央委员名单中除名。

“基于维护华教组织的义务与责任,本人吁请董总中央委员会在一周内执行上述措施。否则,本人将向社团注册局举报,以调查董总组织的合法性问题。

“陈大锦的宣称‘复任董总主席职’,无疑引火焚身。”



他不认同陈大锦在9月26日宣布他结束“告假”,然后继续履行董总主席职责一事。

“陈大锦说社团注册局总监来函豁免原‘柔董教联’被吊销注册所遭到的限制,可以担任原‘柔董教联’以外其它社团的任何职位。

“我们细读上述社团注册局总监的公函,社团注册局的这项豁免,并不适用于董总。

“陈大锦、林青赋、陈锦洲三人只是可以个人身分出任原‘柔董教联’以外其它社团的任何职位。

“但是,陈大锦等还是不能以个人身分在董总担任主席和中央委员的职位!”

董总没个人会员

邹寿汉指出,根据董总章程,整个组织是由13州华校董事联合会或华校董教联合会组成(称为“董总的13州属会”/ 州董联会),没有个人会员。

“经过初选产生6个常委州属会及7个非常委州属会,再由常委州属会各委派3位代表,以及非常委州属会各委派1位代表,经过复选程序,组成中央委员会与常务委员会。

“原‘柔董教联’是董总13个属会成员之一,也是现届常委州之一;陈大锦、林青赋、陈锦洲都是原‘柔董教联’委派参与董总的代表。”

他说,现在原‘柔董教联’已经被吊销注册,沦为非法组织,或者说已经消失不存在了,因此董总只剩下12个州属会;原“柔董教联”及其所委派的3位代表也自动消失了。

他说,如果董总中央委员会罔顾社团法令,藐视社团注册条例,蓄意违反董总章程,继续保留原“柔董教联”为属会和常委州,以及允许陈大锦等人继续留任主席和中央委员,董总也将面对被吊销注册的严重后果。”

以为“朝中有人好办事”

反映陈大锦太天真

邹寿汉批评陈大锦以为“朝中有人好办事”的态度。

“陈大锦一再指名道姓感谢财政部长林冠英和国防部副部长刘镇东的协调安排,得以跟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见面商议解决原‘柔董教联’被吊销注册事宜,大有‘朝中有人好办事’之态!

“其实,这也反映陈大锦太天真,太自信;罔顾组织伦理,玩弄组织章程于股掌,藐视社团法令法规的心态!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说,更何况陈大锦见了内政部长,亲自呈交原“柔董教联”被吊销注册上诉文件,可是“至今尚未有结果”!”

陈大锦未回应指摘

针对邹寿汉的指摘,本报通过短讯询问陈大锦及董总署理主席陈友信。

过后,陈友信回复说,他与董总主席陈大锦正在北京,“你可直接向他询问。”

至截稿为止,陈大锦还未针对邹寿汉的指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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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董教总教育中心获庭令 禁非法入侵新纪元地

(加影10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义务秘书邹寿汉指出,莎阿南高庭已批准了该中心对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和独立大学(非营利)有限公司(独大)的禁令申请。

他今日发文告说,该中心的律师,即Dennis Nik & Wong的叶楗伟和冯嘉儿今日在莎阿南高庭出庭。

文告指高庭根据以下条款再次批准了该中心对董总和独大的禁令申请:

“董总和独大,无论是由其官员、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代表、承包商、建筑商,在我们对董总和独大的诉讼作出全面和最终裁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得采取任何和/或进一步措施侵占和/或非法侵入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土地。”

邹寿汉说,尽管已经拥有该禁令,但该中心不反对“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与开发,条件是不得侵占和/或侵入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土地。

“我们的立场始终是一贯的。”

他也说,有关此事的进一步进展,将在必要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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