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公共场合衣冠不整
女回教徒将罚千元

(瓜拉登嘉楼27日讯)穿着暴露的回教徒女性及在公众场所尤其戏院里作出有伤风化举动的男女,可面对罚款和监禁,而戏院业者若没遵守规定的回教条例,也会面对罚款或吊销执照的命运。

登州人文发展委员会主席诺汉查说,在公共场合衣冠不整的女回教徒将被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诺汉查在一项回教罪案讲座会上这么说,无论如何,州政府不会仓促落实这些条例,会先努力教化公众。

他说,目前为止,政府会努力贯彻回教教义,一旦时机成熟,将会严厉执行2001年回教伤风化法令。

“依据法令,在戏院里作出有伤风化举动的男女,一旦罪名成立,将会被罚款1000令吉,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一间戏院公司管理层已同意在电影开始前播放长达51秒的告诫短片,提醒回教徒勿作出伤风化的举动。这项举措能杜绝社会问题的发生。

他也说,登州回教局将与甘马挽戏院业主商谈,要求管理层在戏开映前,播放同样的告诫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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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挑战恢复回教徒身分 联邦法院5月3线上宣判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5月3日,对一名37岁女子上诉寻求推翻上诉庭恢复其回教徒身分的决定,作出最终裁决。

该女子的律师苏仁德拉受询时告诉马新社,他接获法庭来信通知上述下判日期。

据马新社所见,该信函通知,法庭将通过Zoom视讯应用程式在线上宣判。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峇卡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于今年2月19日听取代表该女子的律师、雪兰莪回教宗教理事会(MAIS),以及代表雪州政府的雪州法律顾问的陈词后,宣布保留裁决。

该女子对上诉庭于2023年1月13日以2比1多数票,作出恢复她回教徒身分的决定,提出上诉。 

这名女子说,她于1991年被母亲单方面改教至回教时,还是个孩子。

她说,她的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嫁给一名回教徒男子,尽管她已皈依回教,但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与生俱来的兴都教。

2013年12月12日,该女子向吉隆坡回教高庭入禀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回教徒,但2017年7月20日,回教高庭驳回其诉讼,回教上诉庭也于2017年8月1日驳回其上诉申请。

随后,她向民事高庭提出诉讼,要求宣布本身不是回教徒,并将MAIS和雪州政府为答辩人。

2021年12月21日,莎阿南高庭批准该女子的诉讼,并宣判她不是回教徒,但在MAIS和雪兰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

去年5月23日,该女子获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就6道法律问题提出上诉,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16日首次审理其上诉,接着定于今年2月19日继续聆审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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