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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进口数字服务
明年征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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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明年1月1日起,政府将正式就进口的数字服务征收6%税务,所有通过信息技术(IT)提供的服务都无法“幸免”。



受影响的包括普遍如签购Netflix串流服务、在线培训、购买电子书或软件,又或在面簿投放广告、使用外国伺服器或云端通讯服务等,甚至是通过网上购买数字内容等服务,都需要付税。

政府向外国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课题扰攘多时,随着国会于4月8日通过2019年服务税(修正)法令,政府于7月在宪报颁布后,年营业额达50万令吉的外国数字服务供应商,都需要向大马皇家关税局注册,并每季上缴有关税金。

该法令阐明,任何注册的外国数字平台,若违反法令第(1)条款,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入狱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虽然2019年服务税(修正)法令没有规定是否由用户支付这税金,但税务专家普遍认为,服务供应商不会承担,而是直接转嫁到消费人身上。

根据关税局于8月20日发布的数字服务指南,数字服务必须是通过信息技术媒介提供,而服务供应商很少或没有人为干预。



该指南也列出12项被视为数字服务的名单,最普遍的包括在线软件许可、手机应用程式和电子游戏机、社交网络、音乐、电子书、电影、文字和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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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欣向:服务层面广泛
数字税冲击商家

YYC超越集团总执行长拿汀叶欣向说,数字服务层面广泛,普遍的付费电视服务如Netflix、商家在面簿刊广告等,都会被征收数字服务税,为此她预见这项新税务,将为消费人和商家带来另一层冲击。

她举例,在面簿打广告的商家,1个月费用约1万令吉,在8%预扣税下已需要支付800令吉,随着明年起落实6%数字服务税,这些商家就需再缴付600令吉。

YYC税务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张连晋则举例,本地消费人目前订购Netflix服务,只需根据所订购的配套来付费,明年起则必须缴交6%税务。

叶欣向和张连晋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深入浅出的讲解新税务由来及对商家和消费人的影响。

专访YYC超级集团高效总裁拿汀叶欣向谈数字服务征税

下月起注册

张连晋提到,年营业额达50万令吉的外国数字服务将被征税,关税局会在下个月启动外国数字服务商的注册程序。

“政府已向本地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6%,作为待遇同等,关税局也向外国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

他指外国数字服务巨头要达到有关营业额门槛并不难:“这些巨头如Netflix、亚马逊、音乐串流服务Spotify、面簿、谷歌、阿里巴巴等,肯定达到征税门槛。 ”

张连晋说,政府征收数字服务税,主要是欲扩大销售及服务税的税基,然而他认为,当局明年开始实施这新税务,可能过于仓促,因为数字服务业需时间进行电脑配置。

他指其他国家也有向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至今则还未对数字服务巨头征税达成共识,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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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损害政府收入基础

财政部长林冠英曾指政府收入基础会流失,一部分是从实体经济转向数字经济的缘故。在大马,政府收入从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下滑至2017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3%。

他指数字化将进一步缩小收入基础,最终损害政府在更大、更复杂的经济上提供基础功能的能力,也因为有这项认知,使政府决定在2020年推出首个数字税务。

基于目前国内征税制度已涵盖企业对企业销售,但外国企业对本地消费者销售尤其是数字产品和服务则没被征税,为此多媒体业者普遍认为,一旦政府开始征收数字服务税,可为本地业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他国家及地区如新加坡、纽西兰、澳洲、台湾、挪威、南非及日本,已对进口的数字相关交易征收此类税款或实施相关条规。纽西兰、俄罗斯和挪威征收的相关税率分别是15%、18%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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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关税局:3月起 扩大物流税收豁免范围

(吉隆坡30日讯)关税局说,政府已同意从3月1日起扩大物流服务供应商税收豁免范围。

根据关税局的文告,有关追溯交易,物流服务的接受者可免缴服务税,随后物流服务提供商可根据服务税法令第 34(4) 条款免缴服务税。

文告指出,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客户收取的服务税,需提交关税局,而在这期间已缴纳服务税者,不获服务税退税。

较早前,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指出,经与物流运输业者商讨后,政府同意扩大物流服务供应商B2B税收豁免范围,5项物流运输服务将豁免6%服务税。

这分别是货物直接出口国外的物流运输服务、转船运输服务、门到门运输服务,电商平台下的餐饮外送服务,以及使用同类型运输服务的转站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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