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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失信案下判程序
展至下月13日

哈仑向媒体发言,势为职工会会员捍卫权益。

(麻坡24日讯)起诉半岛卫生部救伤车司机职工会前主席阿都马日等四人失信诉讼案,今日继审,惟在该会前副秘书兼答辩人阿布峇卡入院的情况下,法官将此案展延至10月13日。

无论如何,起诉人代表律师马廉的代表诺莎依菈律师披露,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拿督哈丽嘉也提到,案件虽定于10月13日继审,但阿布峇卡若提前康复,则可随时上庭,法官准备听取答辩人的解释。



现任职工会主席哈仑指出,此诉讼案间中出现答辩人缺席、更换代表律师等因素,前后长达6年,所以法庭至今无法做出裁决。

他说,该职工会会员非常关注案件的进展,会员希望此案早日宣判,还他们一个公道。

据早前媒体报道,麻坡高庭上月杪以答辩人藐视法庭为由,发出逮捕令,以逮捕今年8月19日未现身法庭的半岛卫生部司机职工会前主席阿都马日及副秘书阿布峇卡,让他们出庭解释没有出庭的原因。

另一方面,媒体今日采访此案时,3名有出庭的答辩人一度怒骂负责摄影与录影的媒体人。

新闻背景:救伤车司机职工会追款



半岛卫生部救伤车司机职工会是于2013年通过马廉律师入禀麻坡高庭,并列出四名答辩人,即该职工会前主席阿都马日(61岁)、秘书拉查里(61岁)、副秘书阿布峇卡(65岁)及财政阿都拉曼(57岁),以追回171万8047令吉的款项。

起诉方指所追回款项是该职工会会员缴交的保险费,答辩方在会员起诉前仍未归还这笔款项,而且无法解析账目的使用去处,失信予会员。

据了解,双方曾于2014年7月21日在法官面前签下一份承诺书,内容包括答辩方须在一个月内把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账目、支付传票及收据和相关文件交给诉方查核。

该承诺书的另一项条款是,如经查核和该会记录的账目有任何的差数,答辩人应在一月内归还有关款项。当时,根据稽查师的查核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1年账目的差数是171万8047令吉2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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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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