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政府即起成立特委会
寻强制死刑替代刑罚

(吉隆坡20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说,政府即日起,成立强制性死刑替代刑罚研究特别委员会。

“特别委员会将在此日期的3个月限期内就替代刑罚的政策建议进行研究。



刘伟强在文告说,特别委员会由法律专家、法律从业者、政府研究机构的法律讲师和刑事研究专家组成,以便研究结果是全面,独立的,并包括专家的理论和实践观点。

文告指出,此特别委员会由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担任主席。

“成员包括丹斯里查哈拉、拿督马永贵、拿丁巴杜卡召雅、法拉尼尼博士、唐亚勇(译音)、拿督苏特拉慕迪副教授、邱展福(译音)和彭大顺(译音)。”

文告说,特别委员会负责根据法院的酌情决定,复审整个判刑政策,以更适当的刑罚取代强制性死刑判决。

“建议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的惩罚;就如何解决对1293名被定罪者废除死刑的问题提供建议。根据恢复性司法方法审查判决的执行情况;和与利益相关者举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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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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